討論:中國一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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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地方」[編輯]

小時在唸地理課時,課本上都有介紹到中華民國的一級行政區裡面包括蒙古與西藏兩個地方,雖然我們都知道蒙古實際上早已是獨立國家,但我希望在把蒙古從名單中剔除時,應該要特別說明是何時才開始移除,或者,是根據哪條法律修正,中華民國不再設有蒙古地方的名義編制?--泅水大象 訐譙☎ 05:53 2005年8月11日 (UTC)

關於外蒙古,其實中華民國憲法或以前其它原有法律中由於並沒有明確說明外蒙古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衹說過依固有之疆域,非經正式決議不得變更之。不過我已在Talk:中華民國頁面中提到過,2002年後中華民國的各部門已基本上正式將外蒙古從中國大陸地區排除。我當時的原文如下:
「其實現在中華民國所宣稱的領土已不包括外蒙古,中華民國內政部、外交部、行政院已於2002年修訂中國大陸地區疆域,將外蒙古排除在外,似乎已承認蒙古國獨立,而且在雙方首都互設代表處。可以看以下鏈結:
http://hef.yam.org.tw/abouthef/2/down02_06.htm (其中2002年關於外蒙古的部分)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asp?xItem=105&ctnode=423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xItem=2288&ctNode=95
2002年後中華民國政府不再認為中國大陸地區包括外蒙古,就像不再認為南京是中華民國首都了一樣。既然現在大家都認為中華民國的首都是臺北了,因此也應該注意到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外蒙古問題的最新動作和宣示。」
因此,這些部門的動作,我認為可以說已基本上正式認定外蒙古不屬於中國大陸地區了。而因為法律上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台灣地區(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所以從大陸地區排除也就等於從全國領土中排除了。--Wengier 13:41 2005年8月11日 (UTC)
其實與中華民國對大陸其他地區的行政單位之規劃一樣,政府對蒙古的態度迄今為止仍然處於『實作上早已承認是外國,但根本法上沒有完全修正』的狀態,除了上面提到的外交部外國國情介紹外,像是內政部有關中文地圖繪製的審查法規也有相當程度的修正過,參見編印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司法院)這網頁,裡面就提到『與蒙古之間的界線應以國界標示』,等於意義上承認蒙古是一個獨立國家。但縱使如此,在最根本的憲法裡面,卻仍然沒有刪除或修正像是第119條(蒙古盟旗之自治)裡面「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這樣、提到蒙古地方是中華民國自治行政區之一的條文。因此我是建議,如果想把對於蒙古地方的態度修正展現出來,我們不該只是單純把它從名單中拿掉,而是應該針對蒙古這部分做一些定位介紹,會比較完備!--泅水大象 訐譙☎ 14:48 2005年8月11日 (UTC)
OK,修改了一下。--Wengier 15:29 2005年8月11日 (UTC)

是不是應該加上歷代的一級行政區列表?[編輯]

前面各朝代只是簡單介紹了一下,而且我還沒有找到哪一個條目把歷史上各時期區劃列出來,所以請各位考慮是否要在本條目中加入。另外對於現有區劃,是否應該加入未來的預期和一些關於中國區劃發展的理論?Derekjoe (留言) 2008年6月12日 (四) 07:43 (UTC)Derekjoe[回覆]

前半段如果有詳細的資料可整理,是值得考慮放入。後半段,因為牽涉到推測與很主觀的意見(理論本身就是一種主觀意見),建議最好不要放到百科全書中,那不是百科該收錄的資料範圍。—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6月12日 (四) 10:12 (UTC)[回覆]

編號[編輯]

請問那些省份編號是怎來的?--水水留言2014年10月14日 (二) 00:3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一級行政區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1日 (日) 15:4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一級行政區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2日 (三) 20:58 (UTC)[回覆]

是否應該在表格中加入省會變化歷史[編輯]

我與@冷咖啡在是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表格中加入省會變化歷史而產生了異議,我認為沒有加入的必要性,其一是上文中中華民國(無論大陸時期或台灣時期)均只寫了一個省會城市(即撤離大陸時所設省會及現時間點台澎金馬各省市政府所在地),表格前文字也寫了「目前全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其二是部分省會的變化伴隨着省的合併與撤銷,如黑龍江省會變化實質是黑龍江省與嫩江省合併,而哈爾濱當時則由嫩江省省會變為黑龍江省省會,單純列出變化容易誤導讀者,不如在各省條目中敘述;其三是表格中並無省級區劃調整的過程,如果要體現歷史的話是否也要把省的撤銷與設立也在表格中體現呢?這對於此頁面的讀者又有什麼幫助呢?另外,這個表格已經存在至少六年而並無其他人提出異議。不知其他人意向如何--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8年4月18日 (三) 16:0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