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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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晉峰(1926年11月—2015年2月25日),曾用名劉樹屏河北蠡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委原副書記、副市長,第七屆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1]

生平[編輯]

1926年11月,出生於河北省蠡縣一個貧苦農民家庭。讀書期間擔任劉家營村抗日兒童團團長,參加抗日救國活動。194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擔任蠡縣三區區委宣傳幹事,縣公安局偵察班長,縣六區、二區公安員。

1945年2月起,先後任河北省津南縣公安局秘書、副局長、局長。1948年11月,任河北省天津縣公安局局長兼檢察院檢察長。

1953年5月,任天津市南郊區委書記、區長。1958年9月,天津市南郊區併入河西區,改任為河西區委書記處書記兼區農委主任。

1964年11月,任天津市「四清」分團生產辦公室副主任,根治海河指揮部一分部副指揮、工程處處長。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衝擊和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1973年12月復任天津市南郊區委書記。1975年2月,調任天津市農委主任、書記。1977年12月,任天津市革委會副主任兼市農委主任、書記。

1980年6月起,先後任天津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曾兼任市紀委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1990年4月,任天津市第八屆政協主席和黨組書記。1993年6月擔任天津市第九屆政協主席和黨組書記。組織編輯出版多部《天津文史資料選輯》。1998年,退休。

2015年2月25日,因病去世。

參考文獻[編輯]

  1. ^ 刘晋峰同志生平. 天津日報. [2015-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