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元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邵元哲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應天府上元縣
貴州普安衛軍籍
字號 字晦之,號古愚
出生 庚寅二月二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配董氏,累封恭人
親屬 (子)邵以謙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貴州鄉試第二名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邵元哲(1530年—?),字晦之,號古愚,貴州普安衛軍籍,應天府上元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貴州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八十三名,廷試第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刑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升郎中。復除本部,歷官淮安府知府,萬曆五年(1577年)十二月升山東濟寧副使[3],專督河工,八年八月升雲南右參政,十年七月調浙江[4]。降職為副使,調用,卒。

家族[編輯]

曾祖父邵璇;祖父邵昇,贈知縣;父邵華譜,正德十一年舉人,重慶府同知贈淮安知府。母金氏(累封太宜人、贈恭人)[5]。兄邵元吉(歲貢)、邵元善(嘉靖二十二年舉人、官四川僉事)、邵元高(嘉靖三十一年舉人,官知縣)。元高子邵以仁,萬曆八年進士。邵以道,萬曆元年舉人。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乾隆《直隸濟寧州志·卷十六》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六》:萬曆十年七月己未 調福建左布政使舒應龍、狹西右布政使李汶、按察使徐元太、雲南右參政邵元哲、山東副使徐成位、福建僉事張正道於浙江,其浙江右布政使劉漢儒,福建右布政使;郝傑,按察使,王湘調狹西參政,吳哲調雲南僉事,許一德調山東,李宗魯調廣西。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