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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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葆華(1884年—1951年)[1][注 1],字南析,湖北黃岡羅田三里畈三宮殿人[1]

何葆華曾任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臨時參議院參政[2]中國農工銀行董事。1926年,何葆華遷居武漢,後由同鄉方本仁力薦,於1931年被任為漢口市市長,併兼任兩湖防汛指揮部主任,時任湖北綏靖主任何成浚為其叔[3]。何葆華在當年負責防汛期間,利用職權之便,以偷工減料等手段,貪佔大量防汛資財,致使江堤潰口,漢口市被淹,市民生命和財產遭受前所未有的損失。事後因對防水「指導不良,策劃無方」,何葆華被免職[4][5][6][7]。不久,他以貪占所得在上海裕農公司和江西煤礦公司入股並成為大股東,隨之在漢口法租界建起西式華麗住宅[1]國民黨元老張難先親自舉報查辦其違法亂紀和貪污腐敗,何葆華受到國民政府通緝,畏罪攜帶家眷財物逃往上海隱居[1][3][8]

1949年5月,見國民黨大勢己去,他積極參與維持武漢秩序。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武漢以後,他以低價出售武漢的住宅給解放軍作辦公房,又捐贈大米500擔用於辦學,並主動購買2000份建設公債[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他曾被人民政府收審。1951年秋在土改複查運動中,因其以前多次資助反共清鄉活動,民憤太大,他被人民政府處決於羅田三里畈[1]

註解[編輯]

  1. ^ 《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中記載其生年為1895年。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主編. 武汉市志·人物志.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9年: 342. ISBN 9787307027589. 
  2. ^ 劉國銘 (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團結出版社. 2005年: 1116. ISBN 9787802140394. 
  3. ^ 3.0 3.1 張銘玉. 亲历民国难办案,权、钱皆抛. 辛亥革命網.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8). 
  4. ^ 李炬. 图忆:85年前武汉大水:三镇被淹百余日,20万人无家可归. 澎湃新聞.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7). 
  5. ^ 南京黃飛鴻. 1931年武汉水灾,那位因贪污而致溃堤的市长,结局如何?. 新浪網.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7). 
  6. ^ 李笙清. 武汉近一个世纪的三次防汛. 團結報.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8). 
  7. ^ 塗德深; 楊志超. 武汉龙王庙的变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委員會.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8). 
  8. ^ 沈弘. 外国记者记录的民国洪灾. 網易. 北京晚報.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