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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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澄原

大明兵部職方司員外郎
籍貫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字號 字嗣端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第四十八名舉人
  • 天啟五年乙丑科進士

陸澄原(1591年—?),字嗣端,號芝房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刑部主事陸錫恩之子,年十九舉於鄉,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1][2]。授工部主事。崇禎初即位,魏忠賢猶柄國政,廷臣皆呼為廠臣,澄原首斥其名而劾之[3],降旨薄責。於是群臣窺知上意,紛紛上疏彈劾,魏遂伏誅。轉員外郎,督盔甲廠。崇禎二年(1629年),清兵入寇,京師戒嚴,檄催火器如熾,所督廠工僅數十人,日造火藥二千斤,兼造兼運,身不解帶者五十餘日,造火繩,用楮代布,失內璫意,奉嚴旨斥責。然是時以箭簾不稱,工部四司俱逮斃杖者二人,澄原僅降級調用。尋補順天府照磨,遷大理寺寺副,疏參罪督袁崇煥,帝嘉其敢言,特遣中使奉函直至其邸舍,函面御書「發陸澄原」四字,中批「據實回奏,不許發抄」,以小臣而承委信,前此未有也。尋遷兵部職方員外,提調武闈,車射不及格,主考、監試俱下獄,澄原閑住罷歸。六年甲戌(1633年),忌者中以考功法落職。放艇湖山,自號隱放主人,寄懷詩奕者數年而卒。澄原厭薄門戶,中立敢言,首攻崔(呈秀)、魏(忠賢),亦不附東林,疏請申敕廷臣,各消成見[4][5]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崇禎長編卷之三:天啟七年十一月,初,帝神明自操,忠賢黨盛,莫發其奸。楊維垣首紏崔呈秀,始自相攜貳,猶未剌忠賢也。陸澄原、錢元愨直罪忠賢,至錢嘉徵十大罪疏上乃詳盡,忠賢不勝憤,哭訴於帝,不動,知信邸內監徐應元為帝所任,忠賢屈身事之,餽以異寶,結為兄弟,告以辭東廠印。應元果為間,至是始謫之,並籍其家。未幾,並安置應元於顯陵。
  4. ^ 《平湖縣志》卷九·人物上
  5.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