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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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
Peter Chan Chun Chuen
2010年10月,陈振聪(图中者)购买法国空中客车A350
个人资料
出生 (1959-12-23) 1959年12月23日64岁)
 英属香港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配偶谭妙清1992年结婚)
伴侣李彩蝶(伦培珍生母)
儿女长女/私生女:伦培珍 (Polly Lon),1981年
长女婿:一博(Yibo Bao
长子:陈酉桦(Wealthee),1992年
次女:陈乙桦(Xenia),1994年9月29日
次子:陈丙桦(Yannis),1997年
亲属叔公:陈湛铨
母校利玛窦书院
职业风水学校创立人
振业兴隆堂的创立人
宗教信仰基督教

陈振聪[1](英语:Peter Chan Chun Chuen,受洗前英文名为Tony,1959年12月23日),香港商人,2007年4月,陈振聪声称自己是香港华懋集团已故董事局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的唯一受益人,更自称是龚的情夫。惟在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的判决中陈振聪被宣布败诉,更被指伪造遗嘱[2]。2013年7月4日,陈振聪涉嫌伪造及行使虚假文书,在高等法院被判罪成[3],判刑12年,[4]2021年出狱。[5]

家庭背景[编辑]

陈振聪已婚,妻子为谭妙清,育有三名子女。陈振聪是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中文系首任系主任兼国学家陈湛铨的侄孙[6][7]。其父亲陈汝楠(Chan Yu Nam, Patrick)及二叔陈汝泰均从事教育[8];父亲陈汝楠是新会人[9],曾任教旺角圣公会诸圣中学。陈振聪于1994年用超过4,000万港元购入香港岛半山区宝云道楠桦居大宅作为居所[10]

年表[编辑]

  • 生于1959年12月23日(己亥丙子己卯日)乙亥时。
  • 1977年,在香港利玛窦书院(高街)中五毕业。
  • 1977年-1988年,曾任职酒保、侍应、市场调查员及从事售卖电子零件生意。
  • 1986年2月至6月间,陈振聪冒充医生,四出申请共4张信用卡后,消费9.2万港元。惟他在第五度欲申请信用卡之际,银行核实资产,揭发他“扮医生”而不获批。其后他在西区裁判署承认以欺骗手段、意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和服务等共10罪,罚款2万港元。[11]
  • 1989年初往北京旅游时,认识当时做导游的谭妙清,两人感情发展迅速。
  • 1990年8月,他搬到谭妙清在九龙蓝田公屋同居。同年在尖沙嘴开设“振业兴隆堂”开班教授风水。口授自称曾经拥有的方术书籍《天图布局》内容(自称是父亲在1989年留下的)。
  • 1992年3月9日,与谭妙清结婚,当时无家人出席,因为父亲患病,兄弟姊妹要上班。
  • 1992年,婚后三天,陈在友人介绍下认识龚如心。陈自称一星期后陈龚二人迅即展开“浪漫与性的关系”。
  • 1992年,婚后诞下大子,英文名“Wealthee”。
  • 1994年,陈振聪供词指,陈妻谭妙清怀着女儿“Xenia”时[12],陈刻意安排女儿在龚如心生日(9月29日)出世,希望能令龚开心。
  • 2007年,陈振聪掷逾15亿港元,在迪拜法国空中客车厂购买最新型号的豪华版A350,成为全球首名以个人身份购下该飞机的人士[13] 。陈振聪本身已拥有一架价值2.8亿港元的湾流航太私人飞机。[14]
  • 2010年2月2日,龚如心千亿争产案揭盅,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所持的2006年遗嘱的签名是伪造的,判陈振聪败诉。陈决定提出上诉。
  • 2010年2月3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拘捕陈振聪,指陈振聪涉嫌伪造2006年遗嘱,带返湾仔香港警察总部进行刑事调查。[15]
  • 2010年2月11日,陈振聪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警方检取其法律保密文件,并要求禁止警方打开有关文件。[16]
  • 2010年4月16日,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需向华懋慈善基金赔偿逾亿元讼费。 法官更引案例指出,伪造遗嘱属冷血行为,陈振聪胆敢以假乱真,大话连篇掩饰风水师身份,连何时与龚如心变成亲密情人也胡扯一通,故必须判他支付最重的弥偿性讼费。 [17]
  • 2010年4月23日,税务局入禀区域法院,向陈振聪追收过去6年逾3.4亿港元的税款。[18]
  • 2010年9月10日,陈涉伪造遗嘱的刑事案,警方正将2006年遗嘱送往化验,惟陈振聪称为获得公平调查,要求派化验专家“监场”,甚至与警方一同化验。律政司代表指从未听过刑事案疑犯参与查案,明年将审理争产上诉的副庭长罗杰志亦指想法荒谬,拒绝申请。[19]
  • 2011年2月14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三位法官昨一致裁定陈振聪败诉,斥陈振聪一直不诚实地展开这宗争产官司,是滥用法庭程序,下令他须支付惩罚性堂费。法官重申原审法官林文瀚裁定陈振聪持有的2006年遗嘱上,龚如心及见证人王永祥签名属虚假的定断是正确的,而陈持有的2006年遗嘱是伪造。[20][21]
  • 2011年3月9日,陈亲自撰写致全体立法会议员公开信,质疑警方隐瞒证据,令上诉裁决不公道,要求议员协助促请警方公开其持有的2006年遗嘱鉴证结果。陈在信中表示,若警方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2006年遗嘱属伪造,他早已被捕。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基于刑事调查需要保密,警方在未提出检控及上庭前,不会向疑犯披露调查或鉴证结果。[22][23]
  • 2011年4月6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驳回陈振聪就龚如心遗产案的上诉申请,裁决理由是,陈振聪手持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只是“遗嘱”的一部分,而非遗产的全部,上诉人不会取得遗产的全部,亦不是唯一继承人。但陈振聪表明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24]
  • 2011年5月25日,陈被税局追收利得税和物业税逾3.4亿港元。陈称税局把通知书寄往律师行旧址,没有寄给他的税务代表,令他不能够在一个月限期内提出反对,要求法院司法复核。但政府的代表律师指陈有责任主动通知税局更改地址。[25]
  • 2011年5月26日,多次炮轰警方调查缓慢的陈振聪,终被商业罪案调查科正式落案起诉两项伪造遗嘱及使用虚假文件罪。首项伪造罪指他于2002年7月28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某日,在香港制造一份日期为2006年10月16日的龚如心遗嘱,却讹称由他人制造,意图对他人不利。另一项使用虚假文书控罪则指陈于2007年11月16日,明知该张龚如心的遗嘱属虚假文书,仍使用它以作出对其他人不利的行为。[26]
  • 2011年6月1日,陈在税局拒绝延期提出反对征收欠税案中获胜。主审法官认为,税局单凭律师行的签收印章,便断定陈已收妥通知书是不合理,乃下令撤销税局不许陈延期提出反对征税的命令,兼得九成讼费。[27]
  • 2011年6月30日,陈就被罚的诉讼费上诉案中被判败诉,陈振聪将需要向华懋慈善基金缴交超过1亿4千万元讼费。华懋慈善基金要陈振聪就争产案找付1.4亿港元讼费,陈振聪反指基金官司费用来源不明,似有非法包揽诉讼之嫌,但聆案官认为其指控毫无理据,拒绝让他查看基金账目。[28][29]
  • 2011年7月6日,陈振聪悬红1,000万美金追缉千亿遗产案的“真相”,呼吁知情人士提供资料,例如内幕消息、证据同埋龚如心指纹样本或亲笔签名,证明遗产案的真相。[30]
  • 2011年8月4日,陈振聪对华懋基金近千个的账单项目逐一提出质疑,聆案官罗雪梅昨指陈振聪反对基金每项账目的做法甚为罕有,但同意将讼费评定预留25天聆讯时间,相信长达25天的“讼费评定”为本港司法史上最长。[31]
  • 2011年10月24日,陈振聪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但终审法院不认同陈振聪一方声称的新证据,即2002年遗嘱见证人王永祥证供不可信,认为王永祥证供可靠。另外,陈又指案件涉及的金额超过100万港元,有“当然权利”上诉至终院,但终院也认为这个理据不适合。终审法院同日拒绝上诉申请,为这宗纠缠多年的争产案画上句号。[32]
  • 2011年10月31日,陈振聪接受商业电台节目《左右大局》访问,“承认”自己有“道德缺失”,“不能说自己是好人”,但又谓自己败诉是败于道德压力,指审讯对其不公平,认为是道德审判凌驾于公平审讯。大批市民致电节目狠批陈振聪,谴责他贪图龚如心的遗产,斥责陈振聪花言巧语、不知廉耻。[33]
  • 2011年12月4日,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以华懋旗下公司名义入禀高院,指陈利用风水师身份和与龚如心的亲密关系占便宜,趁龚如心癌病恶化期间向她施加不当影响,滥收她三笔各6.88亿港元(合共20.64亿港元)的巨额风水治病服务费,并转账给由他本人控制的公司。管理人要求高院撤销该三次转账交易,并要求陈振聪交代有关款项去向,并归还款项以及从中获取的所有利益。[34]
  • 2011年12月25日,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成功申请临时强制令,禁止陈振聪动用名下一切资产,陈振聪要在两星期内提交资产清单。[35]
  • 2011年12月30日,香港电台公布今年市民票选的“风云人物”,陈振聪“众望所归”成为本年度“风云火罗人”首位。[36]
  • 2011年12月31日,陈振聪以担心披露资产会对他正面对的多宗刑事和民事诉讼造成不利影响,昨要求法庭给他廿一日宽限期;法官不接纳陈的理据,但仍给予宽限,下令他最迟2012年1月13日作出披露。[37]
  • 2012年2月8日,陈振聪称因欲出售物业支付讼费,希望法庭解除早前颁下冻结及披露资产的强制令,但遗产管理人认为有关物业由一间公司持有,卖出后的收入不一定属于陈振聪。高院最终拒绝陈振聪申请。[38]
  • 2012年2月20日,华懋慈善基金已向高院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冻结陈振聪名下一亿四千一百万元资产,案件本周五进行非正式审讯强制令。假若华懋慈善基金再赢,连同去年底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的1亿3,000万港元冻结令,陈振聪名下共2亿7,100万港元资产,将被禁止动用。[39]
  • 2012年2月22日,陈振聪被龚如心遗产管理人追讨三笔合共超过20亿港元的风水费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提讯。原诉两公司认为就算是支付风水费用,都不会如此庞大的款项,乃要求法庭颁令撤销上述三宗风水交易,下令陈振聪须全数归还巨款。[40]
  • 2012年2月28日,陈振聪解除冻结令的申请早前遭法庭拒绝,法官昨于判词中颁下五大理由,狠批陈振聪为人不可信,直指他缺乏商业道德,并引述传媒报道指,陈不再相信司法制度,对他能否遵从法庭判令存疑,恐他会将资产消耗而“走数”。[41]
  • 2012年3月1日,陈振聪早前被法庭下令披露所有超过10万港元资产,两项命令限期分别在1周期前及昨天届满,陈今早再申请延期时被法官拒绝。[42]
  • 2012年3月8日,税务局追讨陈振聪逾3亿港元税款,上诉庭裁定税局得直,陈振聪要付逾3亿港元税款,兼付堂费。[43]
  • 2012年3月16日,法庭去年要求陈振聪披露名下逾10万港元的所有资产,两度申请押后获批后,至本月初陈振聪一直无履行指令。龚如心遗产管理人入禀高院要求判罚陈违反法庭指令。[44]
  • 2012年3月21日,陈振聪拒付华懋250万港元讼费 ,指控基金涉及“包揽诉讼”及“夸大讼费”,但署理司法常务官指斥陈必须持有足够表面证据才能作出上述指控,不能单凭揣测,否则将“滥用司法程序”。[45]
  • 2012年3月26日,陈振聪被控伪造遗嘱及使用虚假文书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指涉案遗嘱在控方进行检验后已“变形”,有关的检验又不准许辩方专家在场“监验”,对陈振聪一方并不公平。裁判官要求陈振聪3周内提交理据及书面申请予法庭和控方 。[46][47]
  • 2012年5月8日,陈振聪终向法庭披露他已将资产消耗至约7亿3,300万港元,当中最值钱的是估计值5亿港元的宝云道楠桦居原址地皮,陈在香港没有其他现金。[48] 陈振聪昨回应电话查询时称,“我真系好穷,我整副身家就只剩下七亿几。”[49] 因他正遭华懋慈善基金、龚如心遗产管理人和税务局追讨讼费、“风水费”及欠税合共逾27亿港元,若他所言属实,他将随时因无力付款而破产。[50]
  • 2012年5月26日,陈振聪被控伪造及行使假遗嘱,在初级侦讯欲以遗嘱严重受损为由,反对遗嘱呈堂,陈振聪的18岁儿子陈酉桦(Wealthee)和“私生女”伦培珍首露面到庭撑父[51]。但裁判官昨不接纳陈的说法,裁定涉案遗嘱可交付高院作呈堂证物。案件押后至下周二再讯。[52]
  • 2012年6月1日,陈振聪被控伪造及行使假遗嘱,经过9天初级侦讯,裁判官认为表面证供成立,下令将案件交付高院由陪审团审理。[53]
  • 2012年11月20日,终审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定,否决陈振聪要求延迟交税的终极上诉许可申请,陈将须要尽快缴交欠税。[54]
  • 2013年3月8日,陈振聪自称改信基督教并受浸成基督徒,英文名由Tony改做Peter。他在接受《商业电台》节目《1圈圈》访问时称以往自己信风水是受魔鬼引诱,指上帝用争产案要他遇到佢。他说他之前帮人睇风水,“只是依据一本书去做”,坚持在信教前无宗教信仰。[55][56][57]
  • 2013年3月29日,陈振聪遭税务局追讨约3.4亿港元物业税及8%年息,案件昨在区院聆讯。陈坚称龚如心生前曾给予陈振聪3笔约6.8亿港元款项是馈赠(gift)而非看风水收入,拒绝清缴有关税款。但税局一方即反驳指出,根据税务条例,无论纳税人是否对税额有反对,均应先交税。[58]
  • 2013年4月15日,陈振聪被税局追讨约3.4亿港元物业税及利得税,区域法院判陈振聪败诉。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指出,纳税人若对评税结果有异议,须在30日内提出反对,但陈聪振在过期后没有提出,而过期的争议已经在高等法院及上诉庭处理,法官认为陈振聪已经无任何理据支持他指有关款项是“馈赠”的说法,判陈振聪败诉。[59]
  • 2013年5月24日,陈振聪被控伪造及行使虚假遗嘱案在高院正式开审。在开案陈词时,控方披露涉案遗嘱上所写日期,即2006年10月16日,乃龚如心首次到养和医院为癌症求诊的一天,龚当日签署了一份“不完整遗嘱”示意将逾一千万元送予陈振聪,可能是龚给陈的风水服务费用。该遗嘱后来落入陈手上,成为陈伪造涉案遗嘱的蓝本,遗嘱上的三个签名(龚如心及见证人吴崇武和王永祥)均是被人冒签。[60]
  • 2013年7月4日,陈振聪被控伪造遗嘱及行使虚假文书两项罪名,陪审团经过2日商议后,分别以 6:2 及 7:1 裁定罪成,并于同月5日被判处监禁12年,兼付200多万港元讼费。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斥责他无耻、邪恶、极度贪婪,利用龚如心的寂寞、哀伤和信任犯案。[61][62][63]
  • 2021年7月3日:陈振聪刑满出狱。

虚假的专业身份[编辑]

  • 1986年2月至6月间,陈振聪冒充医生,四出申请共4张信用卡后,消费9.2万元。惟他在第五度欲申请信用卡之际,银行核实资产,揭发他“扮医生”而不获批。其后他在西区裁判署承认以欺骗手段、意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和服务等共10罪,罚款2万。[64]
  • 龚仁心说,龚如心介绍他予龚仁心认识时,自称是儿科医生。龚仁心本身就是一个执业医生。[65]
  • 王天一当天也供称,龚如心介绍陈振聪时,也称他是旅居加拿大华人医生,并自称是知名革命先烈陈少游的后代。[来源请求]
  • 梁锦濠在庭上说,陈振聪曾透露自己由加拿大留学回港,曾在多伦多医科,由于医学修为不深,曾经医死人,所以没有取得医学学位。[66]
  • 陈振聪的堂弟陈振雄说,陈振聪年轻时为了达成从医的心愿,要向亲友借钱数十万元成就理想,但其后行医不足一年便辞职转投商界,未几便能够全数偿还欠款,令亲友啧啧称奇。[67]
  • 1992年结婚时,陈振聪在结婚证书中的职业填写贸易商人。骆应淦将他的结婚证书呈堂,质疑当时他的贸易公司已结束,为何仍要虚报职业,声称自己是贸易商人。陈振聪回答说,虽然公司已结业3至4年,但一直以为自己仍是贸易商人。骆闻言后诧异说:“要填的不是你想做什么,而是你事实上在做什么。”陈只得无奈承认或许是填错了。[68]
  • 2009年,律师骆应淦呈交一份陈振聪于2008年参与美国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访京代表团的行程资料。文件上填报陈振聪持有加拿大大学生物工程学士学位、是乔治城校长的高级顾问、一直从事生物无线射频技术,并支持国家推动航空及文教事业,获国家民航总局发出的驾驶飞机牌照。[69]
  • 陈振聪在回答律师骆应淦的质问时,始否认自己曾经留学加国,表示从不知自己是“校长的高级顾问”。[70]

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编辑]

  • 陈振聪向梁锦濠自称认识中国国务院前副总理田纪云,可助贿选入狱的梁锦濠申请保释。 [71]
  • 王天一供称,龚如心介绍陈振聪时,自称是知名革命先烈陈少游的后代。
  • 陈振聪指自己虽未看过2002年的遗嘱,但龚曾向他提及,根本无意执行“2002年遗嘱”,因立该遗嘱目的,只用以获取中央政府支持,让内地司法部门介入她与家翁王廷歆的官司。骆应淦指出,陈振聪的说法不但指出龚如心在妨碍司法公正,而且是对中央政府及特区司法独立的侮辱。[72]
  • 陈振聪发表题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的公开信,声言有一名立法会议员说中央政府有份参与2002年的遗嘱,陈现在等同与中国政府争产,是与中国政府对抗。惟陈没有指出该名立法会议员是谁,曾跟陈振聪会晤的立法会议员亦否认曾经说过这些话。[73][74]

天图布局[编辑]

“天图布局”[75]是陈自称拥有由父亲遗留下的方术布局书籍,除了陈之外从来未有其他人看过,坊间亦无其他版本或类似之风水布阵书籍,而且唯一的原来典籍已被烧掉。其部分内容在案件审讯中公开,简要如下。

  • 自称是父亲在1989年留下的。
  • 语言文言文
  • 内容有80(多张图)方术布局。陈振聪只懂第一张图。
  • 没有寻龙点穴的风水内容。
  • 没有设供案摆设,划方法,咒语内容。
  • 无承袭资料。
  • 由陈口语传授,学员以现代语言抄录,如灵气、恩赐、效果、记忆、环境、意志、纸币、红玫瑰花瓣、感觉、较大的红萝卜、纵分为3份、雕刻刀、篮玻璃珠、胶水或万能胶。
  • 内容曾经陈振聪开班教授(口授笔录)而外传。
  • 他所教授的《天图布局》,陈振聪在作供时说原来典籍已被龚如心烧掉[76]
  • 余若愚作为陈振聪的风水证人,他承认不认识法科风水道法。他看过《天图布局》,感到是……邪术。而烧衣纸迷信,烧银纸更是迷信。[77]

风水知识[编辑]

  • 在法庭上陈振聪自称不懂风水,却在1990年代开设风水学校,每月收取200元学费,招收学生,讲授《天图布局》,不过有时会在课堂吃公仔面而没有讲书。[78]
  • 带领风水班学员到八乡骨灰龛,手拿传统八卦,颈卦电子罗庚。陈振聪自称因为不懂用罗庚,所以手持电子罗庚,在人前显得更专业。[79]
  • 自称罗庚知识需要由学员纠正。[80]
  • 陈振聪强调,自己进行风水仪式时,从不烧钞票,但偏教梁锦濠每天烧1000元港币。[81] 梁锦濠当年官非在身,陈振聪著梁每晚烧15张1000元钞票挡灾,如照办便要烧掉500万元,梁嫌“重皮”,提议改烧15张100元钞票,陈表同意。梁称当时“全心全意”信陈,最终烧了约50万元,但之后仍被判监,陈竟向梁说:“点解你输单官司?因为你无烧一千蚊纸。”[82]
  • 陈振聪当年曾往监狱探望梁锦濠,要梁在一叠白纸上签名,但当梁签了名后,被惩教署人员发现,将该叠白纸没收了。梁锦濠说:“佢(陈振聪)话转嘢畀佢、帮我作福、帮我搞保释,当时我个头都嗡嗡嗡啦!边会理咁多!”当年见证签白纸一幕的惩教署职员出庭作供,证实曾有探监人士拿出一叠白纸让梁签名,他发现该探监人士欲取走白纸时便将之没收。[83]
  • 1992年,与龚乘船到西贡某庙宇拜神,即场焚烧一些10元钞票。
  • 自称想和龚如心做生意,可助增加运气。不想龚如心不开心。
  • 龚仁心在作供时,说陈振聪自称是个风水师。
  • 陈振聪25日称,从龚如心口中得知,龚仁心指陈振聪僧老少闲(后生又游手好闲)。当时他回应:“我都不算,我都算是风水师。”[84]
  • 2007年3月31日,龚中心在养和医院首次见到陈振聪。当时龚中心和陈振聪分别坐在龚如心两旁,按摩龚如心的手、头,两人倾谈约15至20分钟,龚中心向陈振聪透露,姐姐曾说他有special power(特殊能力),可以跟佛祖说话,龚中心请他为姐姐做点事,给她energy(能量);陈振聪当时承认有special power及能跟佛祖说话,并已为龚如心做事,但不想其他人知道。[85]
  • 龚因心指,她最后一次与陈振聪见面是在2007年4月龚如心逝世后,地点是麦至理的律师楼,她忆述陈振聪会面期间以普通话直认曾向龚如心撒谎:“我话曾经同佛祖倾过,保证她(龚如心)可以多活二十年,直到九十岁。”惟陈表示该次“是唯一一次向龚如心撒谎”。[86]
  • 华懋集团工程的承建商王良焕供称,自1990年代初至2006年间,曾按照陈振聪的指示,在华懋旗下30至40个地盘内,共挖掘80个风水洞;每次掘洞,陈振聪都会要求“掘得愈深愈好”,声称“吸气”愈多对龚如心有好处,其中在鸭脷洲海湾工贸中心的大型风水洞更深达9米,旁边通道更摆放了王德辉的物品。王良焕更指龚如心相信丈夫王德辉尚在人间,一定要找他回来。 [87]
  • 王天一的供词又提及,华懋集团1993年投资内地时,他与陈振聪俱有份参与,陈在项目定案后即要求在投资工厂觅一地点挖深井,放入选定之物品,陈亲自督导做法事祈求事业成功,结果有关投资确实兴隆发达,但王认为只是适逢内地发展良好及找对企业领导所致,“成功是必然的,而法术者为巧合”。[88]
  • 宏霸数码董事局主席朱伟民在庭上表示,陈振聪的地产公司曾推出“买楼免费睇风水”作招徕,但并非由陈振聪睇风水。朱伟民说,陈振聪懂得观人面色,预测未来运程,但并非风水师。朱伟民作供表示,从无同陈振聪讨论风水,但华懋律师在庭上读出陈振聪的笔记,写有朱伟民的八字。朱伟民说他忘记在什么情况下将八字及出生日期给予陈。[89][90] 朱伟民说,陈振聪是一个“好人”。[91] 朱伟民在他的卡片上写有朱伟民博士,表示自己拥有博士学位。[92]
  • 陈振聪在终极败诉后接受电台访问,曾为龚如心种生基、在争产案中作供的风水师俞志麟,特别致电骂陈实在太贪,更披露05年龚如心曾问他很多有关陈振聪的事,包括陈所种的生基是否可改运,俞当时直指“全部系呃人”。陈昨重申自己无撒谎,亦不懂“种生基”,只曾按父亲留下的《天图布局》与龚尝试挖洞,是两人的玩意。[93]

与龚如心的关系[编辑]

陈振聪自称与龚如心在认识一星期后迅即展开“浪漫与性的关系”,并指龚主动追求他。[94] 但过去十五年没有其他人知道他们之间是否发生过亲密关系,就连陈振聪的妻子也不知情,只能说她“怀疑”陈振聪与龚如心的关系。[95] 龚如心本人在逝世前也无提到她与陈振聪的恋情,仅向人说陈振聪是一名风水师及医生。 陈振聪为了证明他的确与龚如心有染,他将一些龚的私人照片及物件公开,并将一些陈不应保存的录音带和录像带提交法庭。[96] 以下是其他人对他们关系的看法:

  • 龚因心称:“陈振聪服侍我姐姐,有如古时太监服侍皇帝皇太后皇后般,太监往往在人面前唯唯诺诺,用他们赞美的说话来拍皇帝及皇太后马屁,以博取皇太后、皇帝欢心。”龚因心形容龚如心生前与陈振聪的关系,只是“皇太后与太监”,陈振聪绝对无可能替代胞姊心目中夫婿王德辉的地位。
  • 龚仁心离开法庭时,记者问他对陈振聪看法时,他即连珠炮发:“其实他已经很没面子了!被人说是太监了,男人最痛嘛!阉o左o架嘛!这种人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呢?我说他是面首!”龚续说:“我觉得最重要是香港依家最重视人权,但人死后有没有人权呢?隐私要保护呀,有人想用下流手段侵犯死人的隐私,去侵夺公众利益,但那个人已经没有机会辩白啦!”记者问他若龚如心知道会怎样?他称:“如果她知道,一定从棺材里弹出来!”[97]
  • 龚中心忆述,王德辉失踪后,姐姐非常焦急要寻找他,是她脆弱的时候,当很多人对姐姐说不会找到姐夫时,就有人对姐姐说王德辉一定在世;姐姐生病时,陈振聪便出现;后来医生说姐姐的癌症复发时,陈振聪再次出现,令她的治疗出现困难;当姐姐的病情恶化,陈振聪又说会为她做事,令她生命延长20年,令姐姐觉得找到一根救命稻草。[85]
  • 龚中心说,在姐姐病逝翌日,他们三姐弟跟陈振聪会面,应她要求讲普通话的陈振聪,讲话时表现眉飞色舞,没有悲伤。[85]
  • 王天一的证供披露,他在龚陈交往期间,体会到陈振聪之用心对龚如心的心理产生很大影响。王举例指,首先是陈告诉龚其夫王德辉未死及靠他帮忙可令王德辉归来,加深了龚如心对陈的依赖;另外,华懋集团于内地开设的食品厂发展良好,龚如心深信是因陈施法所致。王的供词又披露,王从龚如心口中获悉,陈振聪曾告诫龚指她与亲戚的八字不合,命格相冲及不宜合作,王形容陈“颇有古时弄臣孤立皇帝的伎俩”,故此王天一特别提醒龚如心的弟妹要小心陈振聪此人。 [98]
  • 对于“龚陈恋”一事,华懋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说,华懋没有这方面证据,但照九十年代的录像带及录音带显示,那时他们似乎关系甚亲密,但观乎2005-2007年情况,华懋并不接受龚如心临终前数年仍和陈有恋情。[96]
  • 陈振聪在法庭大爆与小甜甜的情欲往事,令龚中心气愤和痛心,她说到法庭作供期间令她情绪低落,因为她见到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如果他真想维护她(龚如心)的荣誉,他怎会把这么私人的事情都拿出来?就是为了拿到那笔钱!如果他还有一点情,不要再搞下去了,就算为了他自己。”被问到是否相信陈与小甜甜有性爱关系,龚中心称她认为陈龚之间并无真爱:“I don't think there is any true love at all。”[99]
  • 对于陈振聪被律师指是龚如心的玩偶,陈反称此说法是侮辱龚如心,龚仁心即扯火痛斥陈:“你每句话都侮辱紧我家姐。”他又指:“佢根本一开口就侮辱我家姐,佢讲得好有情有义!其实我觉得中国人所有道德观念畀佢破坏晒!”[99]
  • 法官林文瀚在判词中指出,陈振聪与龚如心初时只属风水师和客人关系,后来才发展为亲密情侣,陈令龚快乐,故给他钱,但不等同龚要把华懋王国交给对方。龚如心生前想将她和陈之间的亲密关系保密,如要陈接管华懋,外界会对陈产生兴趣,令二人关系曝光。[100]
  • 代表华懋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在上诉庭陈词时说,Ian Mill播放证明龚如心及陈振聪关系亲密的影带,早于 1993 年拍摄,日子久远。龚如心在 2002 年立遗嘱,至 2005 年涉嫌伪造遗嘱被捕期间约 3 年,两人并未见面。张健利认为,陈振聪只是龚如心为寻找失踪丈夫而聘请的风水师,两人关系建基于金钱。如果龚如心有心培植陈振聪继承华懋事业王国及巨额遗产,应该在生前进行,因为成功机会较大,亦较易让人接受,不会单靠陈振聪手持的 2006 年遗嘱。[101]

在遗产争夺案中的出位言论[编辑]

  • “与在华懋物业挖地洞一样,烧钞票成为我和Nina两公婆玩的游戏。”
  • 陈振聪被问到龚如心病重仍掘洞的原因时,竟答说:“(陈龚两人)见番面,掘下窿”,引起哄堂大笑,连法官也抢白说:“我明,掘窿系纪念佢哋重逢。”
  • “龚如心要我做华懋主席。”
  • “龚如心想为我生仔。”
  • “我爱上一个大自己 23 年嘅人无罪,我唔觉得年纪系一个相爱嘅界限。”
  • “我惊奇佢真系咁做 (将所有遗产留给陈),冇谂过佢爱我爱得咁深。我想保密两人关系,但龚却要全世界人知道。”
  • “钱,待一会儿就有。”
  • 骆应淦指出龚如心为如心广场两幢大楼命名时特别用上自己和王德辉的洋名,以显示龚对王德辉的心意。但陈振聪说,“Nina Tower”的名字是他改的,但在旁边,用王德辉英文名为名的“Teddy Tower”,就是他和龚如心商议后才命名。
  • 陈振聪说龚如心将 2006年遗嘱交给他时,他“不兴奋及不激动”,还怪责龚,“咁做带好多麻烦畀我,我哋关系会曝光。”陈之后却说当时感到意外、惊奇,“佢真系咁做,畀晒事业我,冇谂过佢爱我爱得咁深。”说时一点激动都没有。
  • 当骆应淦质疑陈振聪保存有关录音带和录像带是想勒索龚如心,陈振聪面色一沉﹐并提高声线说﹕“你一直冤枉我﹐最多都是我一个人坐监﹐但你这次是冤枉了我和龚如心的关系﹗”
  • 陈振聪被问到为何在影片中,龚如心会称呼他为“公公”,陈振聪则否认“公公”的称呼代表自己与龚如心是太监的关系。他说,龚如心曾经使用三个称呼来叫他,初相识时叫他“老公猪”,之后就叫“老公公”,因为龚如心说称丈夫王德辉为“老公”,所以就叫他做“老公公”。
  • 陈振聪在 2005年12月 收到 6.88 亿元,指“咁佢(龚)叫得我老公,佢钟意我畀我”。陈又说其后想将钱还给龚,因为“觉得自己够钱用,所以不想再收她的钱。”法官林文瀚质疑,既然陈振聪不想收钱,为何提供银行户口资料给龚。
  • 陈振聪向正在试身的龚如心猛说赞美话逾四十次,包括“真系好靓嘅”,“好靓、好靓、好靓”、“呢套衫真系好靓啊”、“真系好靓,着呢套衫”、“你几时都咁靓嘞,心肝宝贝”等。
  • “我真系一句大话都无讲!”[102]
  • “我话曾经同佛祖倾过,保证她(龚如心)可以多活二十年,直到九十岁。”惟陈表示该次“是唯一一次向龚如心撒谎”。[86]
  • 陈振聪表示无想过要打官司,亦无想过龚如心会不久人世,更加无想过龚如心决定的事会有人和他争。
  • “王德辉返嚟,你就惨啦!王德辉实同你打架。”
  • “社会人士对我的憎厌唾骂,我明白、谅解。我不敢奢望谁会站在我这一边。我虽被描绘得粗鄙可恨,但在司法制度下,同样享有法律权利与保障。”[103]
  • 陈振聪在一封公开信中称近日社会一下子把他“抬举”为人民公敌,“人民公敌的帽子太大,太高了,我不配”。但又说若背负了这个历史民族罪名可彰显司法公义,他会欣然接受。[73]
  • 陈振聪在终极败诉后表示,如果他真的被判囚,便可以肯定“香港司法系唔公平”,显示香港的司法制度不公义,是有计划性要将他定罪。陈表示终明白原来“事情唔系我谂得咁简单”,“有律师都无用,唔使审都知我会被屈去坐监!我坐以待毙。”[104][105][106]
  • 龚仁心指终审判决反映“天地有正气”,陈振聪反指这道理“系人都识”,强调自己在争产案中光明正大。“我希望我可以睇住佢(龚仁心)善用每一分每一毫”,又指“最好就系佢(龚仁心)自己一蚊都唔好收啦”。[104][106]
  • 陈振聪在终极败诉后表示,他一直怕为龚带来负面影响,并顾忌到自己有家室,因此不想两人关系“曝光”, 称当年是“勉为其难”才收下遗嘱。但陈自言待她离世后感到“无办法唔执行呢张遗嘱”,觉得这是龚如心生前“对我的唯一吩咐”,所以“无奈”公开两人亲密关系并展开官司。[106][107]
  • “系我天真,成件事(争产官司)系一场闹剧,超低能、劲搞笑,系我戆居居拎几千万出来请律师,好滑稽好无聊,家人跟着我真系唔好彩。”[104]
  • 陈振聪终极败诉后接受电台访问时,有男听众致电电台痛骂陈振聪,认为“世界有你呢个男人系一个遗憾”,指陈应为爱他的女人放弃千亿元,更揶揄说正研发“面懵膏”,要请陈做代言人。但陈借此为自己申冤,指大家对他偏见太深,使审讯对其不公平, 认为道德审判凌驾于公平审讯。[93]
  • 陈振聪终极败诉后接受电台访问,一心想为自己“解画”,讵料听众只将他骂得狗血淋头,痛骂他“花言巧语、不知廉耻”,令他大惑不解,“其实佢哋点解咁憎我?”[108]
  • 有听众指陈振聪公开亲密片段令龚如心沦为笑柄,陈则认为那是“我哋开心快乐嘅片段”,表示“唔觉得肉麻,系真情流露”,亦认为龚不介意公开。[93]
  • 有女听众批评陈振聪是“感情老千”,诱使龚堕入爱河全为其亿元财产。但陈强调与龚“每一分每一秒”均是真感情,坦言“如果有科学嘅方法,我都想验证下自己个心”,更慨叹情为何物,“真系唔系咁容易分到界线、分到对错”。[109]
  • “我相信我系香港唯一嘅政治犯,入到监都会好光荣……因为要律师司长同咁多法官共同写一个剧本。”“你可以锁得住我肉体,但锁唔住我灵魂,到时大把时间写回忆录,政治犯不会觉得自己坐紧监,翁山淑枝唔会觉得自己坐紧监。”[108]

财政状况[编辑]

由1993至1997年间,陈振聪从龚如心收到至少7.2亿元,有时每隔一星期便会收到1,204万元。由于金额之多及次数之频繁,陈振聪要两胞弟陈振鸿陈振国协助用网球袋提款,亦有开车到华懋收取现金。其四弟陈振国大学毕业后,专职替陈振聪处理现金及买卖物业投资。2005 至 2006 年间再收到3笔各 6.88 亿元。龚如心亦动用 5,000 万英镑投资到陈的宏霸数码。详情如下:

年份 全年共收 次数 总数
1993年
$101,438,000 16 -
1994年
$360,850,000 31 -
1995年
$159,490,000 11 -
1995年12月后
$100,000,000 陈振聪未能提供此段时期获赠现金的详情 -
2005至2006年间
$2,064,000,000 3 笔各 6.88亿元(陈指是馈赠,但龚如心首两次均要贷款支付) $2,785,778,000
2005年至2007年间
- 分3次共5,000万英镑,投资到陈的宏霸数码 -

除了现金之外,陈振聪还拥有以下物业和资产:[110]

  • 陈振聪两年前豪掷15亿元,在迪拜向法国空中客车买下最新型号的豪华版A350,第三期的款项亦要准备缴付,这笔钱至少两、三亿。
  • 他在2006年初,以3,000万美元买下一架Gulfstream G450私人飞机。陈指计划用以接载患病的龚如心往来新加坡香港治病,可惜飞机2007年落地时,龚已因病离世,陈于是把飞机自用。
  • 陈振聪共拥有两艘私人豪华游艇,分别为Ferretti 881及Ferretti Custom Line 112。Ferretti堪称游艇中的名牌,而陈拥有的Ferretti 881,全港只有两艘,堪称海上皇宫。至于另一游艇Ferretti Custom Line 112,价格逾亿,是游艇界的“林宝坚尼”。
  • 陈拥有最少8部名车,当中最名贵的,首推其富豪战车Maybach 62,该车由平治车厂全球限量生产,属品牌中最豪华车种,华人置业董事会主席刘銮雄东亚银行董事局主席李国宝亦各有一部。

2010年败诉后的支出[编辑]

  • 被判支付堂费及对方的八成诉讼费(估计约为1亿8,000万)
  • 被税局入禀法院追收3亿4,000万税连利息及讼费

相关资料[编辑]

  • 宏霸数码集团的2006年年报显示,陈振聪通过以英属维京群岛一间注册公司持有宏霸的股权[111]
  • 宏霸在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间,进行过三次配股活动。董事局主席朱伟民称三次决定配股都是由董事局决定事前无咨询过主要股东陈振聪。单在第三次配股(即龚如心逝世前四日)龚如心便以 每股131便士承接了由主席朱伟民、副主席周白瑾、及陈振聪妻子谭妙清的妹妹谭妙芬分别售出的 235万、100万及 36万股行原使价为 10便士的认股权。
  • 麦至理:何敦、麦至理、鲍富律师行之合伙人办公室香港岛都爹利街 [112] ,成立于1975年。

资料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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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