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官 (中華民國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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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官,現代軍職,在中華民國海軍各級艦設有理事官與副理事官,主要功能均為總理艦上事務。理事官由艦上軍官(艦長、副艦長、輔導長除外)每日輪流擔任,副理事官由艦上上士以上士官(士官督導長與每日輪流擔任警衛長的士官除外)每日輪流擔任。

2020年4月間的敦睦艦隊士官兵染疫風波報導中[1],提及艦隊理事官在船舶靠港後留有官兵上下艦艇的記錄,是為「理事官記錄簿」。

注釋 [編輯]

  1. ^ 李承值、薛孟傑. 【國防布難掀1】國軍染疫扯海軍內鬥 「敦睦風暴」真相難尋. Yahoo奇摩新聞. 2020-04-27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