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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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瑊(16世紀—1640年代),洪崖河南歸德府商丘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余瑊是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的進士,獲授中書舍人天啟年間上疏清除惡吏、嚴禁請託,觸怒魏忠賢,命他以御史職務巡按雲南水西、東烏。當時兩地偏遠,普名聲沙定洲等人曾趁機叛亂,而黔國公沐啟元亦專橫不法,他從劍關走捷徑西行,速遞檄文到水西、東烏勸告土著歸順,並召集沙、普二姓族人調停夙怨。沐啟元凶惡奸詐,運來黃金作賄賂遭拒絕,因此沐啟元疊石建立機關,打算殺害他,可是他在預感驅使下急速行進,機關只殺死轎夫[1]

余瑊回到朝廷後改任巡守邊境,將領都感到害怕,他說:「我不接受黔國公的屈辱。」將領故此接受他的節制。之後他轉任南京兵部尚書,數次上書策略,未獲回應,於是棄官移居福州隆武帝繼位,起用他為南京吏部尚書,很快被清朝召至北京;他稱病請求退休,以兵部尚書予告後去世[2]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余瑊,字洪崖,商丘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天啟中,上言清狐鼠、嚴請託。魏忠賢怒,思中之,乃命以御史巡按雲南。時水西、東烏交畔道梗,又沙、普土司搆難,日尋干戈,而黔國公尤跋扈不法。瑊自劍關渡瀘,間道西行。飛檄水西、東烏,諭以威德,酋皆束戈聽命。召沙、普,平其夙怨。惟黔國公黠桀,輦金賂戚,贓不受。乃疊石為坊,伏機於下,將殺瑊。瑊過心動,疾驅獲免,機發石下,輿人死焉。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回朝,改巡九邊,諸將皆股弁,曰:「是不受黔國屈者也。」咸俯首受約束。累遷南京兵部尚書,數陳方畧,不報。遂投劾歸,徙居福州。紹宗立,起南京吏部尚書。清召至北京,引疾乞歸,以兵部尚書予告卒。

參考文獻[编辑]

官衔
前任:
仇維禎
南京兵部尚書
1640年-1642年
繼任:
熊明遇
前任:
張捷
南明南京吏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不再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