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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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應德(1581年10月5日—1627年5月12日,萬曆九年九月初八日-天啟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若侯穀神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式壬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式丙辰科第三甲第一百零八名同進士出身。授湖廣麻城縣知縣天啟元年(1621年)改北直隸內黃縣知縣。

後內陞刑部山東司郎中。敕封中順大夫,有敕命一道。

天啟七年(1627年)三月卒,年四十七歲。

家族[编辑]

莊應德屬毗陵莊氏第八世。

  • 父:莊起元(1559年-1633年),萬曆三十八年進士,官至太僕寺少卿
  • 應德排行第一,有四弟:
    • 莊應熙(1589年-1661年),恩貢生,翰林院待詔。
    • 莊恒(1589年-1661年),崇禎十六年進士,官至浙江督學御史。
    • 莊應會(1598年-1656年),崇禎元年進士,官至刑部右侍郎。
    • 莊應詔(1600年-1676年),崇禎十二年副榜,官至江西瑞州府推官。

妻妾[编辑]

子嗣[编辑]

  • 嗣子:莊傑生,弟莊恒三子,入嗣。
  • 嗣子:莊複謙,弟應熙次子,入嗣。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國《麻城縣志前編》卷六·職官·文秩官表·葉十二
  • 乾隆《內黃縣志》卷十·職官·知縣·葉八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十九·選舉·進士·葉十四
  •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七
  •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十二·家傳·莊恒撰,穀神公傳
官衔
前任:
宋一麟
明朝麻城縣知縣
1616年-1621年
繼任:
戈允禮
前任:
龐尚廉
明朝內黃縣知縣
1621年-1623年
繼任:
吳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