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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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允儀(?—1642年),字聞韶,别號澤礌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桐乡县知县,移嘉兴。天啓二年(1622年),擢御史,巡按陕西,条上筹边八事。五年,允仪还朝,即出为湖广副使。其冬,魏忠贤使给事中苏兆先劾其为门户渠魁,遂削籍[2]。崇禎元年七月,起補山東道御史,十一月掌河南道事,二年四月升添註太僕寺少卿。四年六月,以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六年,流贼将窥湖广,兵部令其移镇襄陽,郧阳益虚。中官陈大金与左良玉来援,副使徐景麟见其多携妇女,疑为贼,用炮击之,士马多死。大金怒,诉诸朝,命逮景麟,责允仪陈状。已而并逮允仪下狱,戍边,而以卢象升代。十五年,御史杨尔铭、给事中倪仁祯相继论荐,未及用而卒。

引用[编辑]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天启五年十二月,刑科給事中蘇兆先疏參南京戶部尚書周希聖、御史蔣允儀、趙延慶。得旨:周希聖營入台班,旋降典史,投身邪黨,躐躋正卿;蔣允儀門戶渠魁,把持察典,雖經例轉,公憤未平;趙延慶調簡行取,奧援通神,激變營軍,流毒善類,都著削籍為民,當差仍追奪誥命。

參考文獻[编辑]

  • 《明史》
  • 《常州府志》
  • 《明憙宗实录》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三十五》,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劉餘祐
明朝嘉兴县知县
萬曆四十七年-天啓二年
繼任:
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