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綬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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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綬

大明戶部主事
籍貫 直隸河間府倉州鹽山縣
錦衣衛籍
字號 字朝用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馬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順天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張綬(1472年—?),字朝用,直隸河間府滄州鹽山縣(今河北省鹽山縣)人,錦衣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一名,二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授官户部主事。正德中值刘瑾当国,有匿名帖攻击其悪政,劉瑾懷疑出自新进士之手,矫诏罚跪烈日中,愤恚而卒。后事白,蔭世袭锦衣卫校尉。

家族[编辑]

曾祖張宗演;祖父張瑄;父張鑑。前母胡氏;母劉氏[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