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聰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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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思聰

大明南京戶部主事
籍貫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字號 字懋聞
出生 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莆田縣
逝世 正德十四年(1519年)
江西南昌
配偶 娶鄭氏
親屬 馬明衡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馬思聰(1470年—1519年),字懋聞,號翠峰,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軍籍。明朝官员。官至南京戶部主事。

生平[编辑]

福建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任浙江象山縣知縣,復修二十六渠,灌溉农田萬頃。累遷南京戶部主事,前往江西督糧,在安仁驻扎。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南昌叛乱,馬思聰被扣押下獄,坚决不屈,絕食六日而死。《明史》将其事列入忠义传。[1][2]

家族[编辑]

曾祖父馬貴孫;祖父馬亹;父馬純二,母方氏。慈侍下。弟思温、思忠[3]

参考文献[编辑]

注释[编辑]

  1.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時主事馬思聰亦抗節死。思聰,字懋聞,莆田人。弘治末舉進士,為象山知縣,復二十六渠,溉田萬頃。累遷南京戶部主事,督糧江西,駐安仁。值宸濠反,被執系獄,不屈,絕食六日死。
    世宗立,贈宏太常少卿,思聰光祿少卿,並配享旌忠祠。時有謂宏、思聰死節非真者。給事中毛玉勘江西逆黨,復請表章宏、思聰及承奉周儀,而宏子紹武訴於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節狀甚悉,遂無異議。
  2. ^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馬思聰,字懋聞,莆田人。𢎞治乙丑進士。為象山令。復二十六渠以溉田。厯南戶部主事,督糧江西,與宸濠生辰之宴。次日入謝,思聰度必有變,語廚人曰:我倘不出,將勅書藏於高處。廚人未喻。及入,濠伏兵殺都御史孫璲、副使許逵,下思聰獄。與叅議王宏俱不食死。事聞,詔江西立廟並祀,額曰旌忠,贈思聰光祿少卿。子明衡,正徳甲戌進士,官監察御史。世宗朝,昭聖太后生辰有㫖免朝賀,明衡上疏極諫,下詔獄。世稱雙忠。
  3.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书目[编辑]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