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妖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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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妖书案,此案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历史案件,是妖书案的一部分,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第一次妖书案[编辑]

万历年间刑部侍郎吕坤撰《闺范图说》,写了许多后妃的故事,彰显妇德,司礼监秉笔太监陈万化将《闺范图说》送入宫内,明神宗赐给郑贵妃。郑贵妃意图成名,又在《闺范图说》中增加自己的故事,重新刊印。给事中戴士衡以为吕坤巴结郑贵妃,上疏弹劾吕坤,但神宗不理会。

万历廿六年(1598年),有个化名燕山朱东吉”(寓意:北京朱家东宫大吉)的人撰写吕坤《闺范图说》的后记《忧危竑议》,说明郑贵妃欲使己子朱常洵夺取常洛的皇储之位,又指责吕坤与郑承恩张养蒙魏允贞等支持郑贵妃夺储,此书被称为“妖书”,神宗怀疑此书是出自吏科给事中戴士衡全椒知县樊玉衡之手,怒谪戴士衡、樊玉衡二人,后又怀疑阁臣张位是主谋.贬了张位,还有与张位亲近的官员们,如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国子监祭酒刘应秋礼部主事万建昆、给事中杨廷兰等,是为第一次妖书案

第二次妖书案[编辑]

万历卅一年(1603年)十一月,又出现《续忧危竑议》一书,署名吏科都给事中项应祥撰,四川御史乔应甲书。书中托名“郑福成”(寓意:郑贵妃之子福王立储成功),言神宗立东宫之事,实为不得已,大肆批评首辅沈一贯与大学士朱赓,甚至沈一贯险贼,又说“朱赓,就是‘朱’家要‘更’换太子(‘赓’、‘更’为谐音)”。

文章内容[编辑]

有问于郑福成曰:“今天下太平,国本已固,无复可忧、无复可虑矣。而先生常不豫,何也?”郑福成曰:“是何言哉?今之事势,正贾生所谓厝火积薪之时也。”

或曰:“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得无谓储宫有未安乎?”曰:“然。夫东宫有东宫之官,一官不备何以称乎?皇上迫于沈相公之请,不得已立之,而从官不备,正所以寓他日改易之意也。”

曰:“改立,谁其当之?”曰:“福王矣。大率母爱者子贵。郑贵妃之专擅,回天转日何难哉?”

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知之。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盖朱名赓,赓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易之意也。”

曰:“是固然已,朱公一人安能尽得众心,而必无变乱乎?”曰:“陋哉!子之言矣!夫蚁集膻蝇逐臭,今之仕宦者皆是,岂有相公倡之,而众不附者乎?且均是子也,长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侯之门,仁义存,谁肯舍富贵而趋死亡乎?”

或曰:“众附,姓名可得数否?”曰:“余数之熟矣。文则有王公世扬孙公玮李公汶张公养志,武则有王公之桢陈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郑公国贤,而又有郑贵妃主之于内,此之谓十乱,《鲁论》所谓‘有妇人焉,九人而已。’正合文王伯邑考,而立武王之意也。”

曰:“然则何以知此数人之所为乎?”曰:“数公皆人杰,无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广孝,岂止富贵终其身而已乎?故有王世扬陈汝忠,则靖难之兵取诸京营而自足矣;有李汶,则三边险要有人控之矣;有孙玮保定,则扼天下之咽喉,四方勤王之兵无由至矣;有王之桢则宿卫禁城,有谁人能斩关而入乎?”

曰:“是固然矣。若张养志王承恩王名世者何欤?”曰:“养志,朱公私人也。而二王者,则朱公之乡人也。无不愿借相公之馀光者,况有以招徕之乎?”

曰:“然则事可济乎?”曰:“必济。庸人倡,义人尚景从,而此数公皆人杰也。且复有郑妃与陈矩朝夕比周于帝前,以为之主,共举大事,何谓无成?”

或曰:“蛟门公独无言乎?”曰:“蛟门为人险贼,常用人而不用于人,故有福己自承之祸,则规避而不染,何以见其然也?夫锦衣卫西司房类奏,有名祖宗来,未有不升者。而皇亲王道化本内有名竟不升,岂其才力出诸菜佣下哉!盖沈相公欲右郑而左王,故核实之时令,亲家史起钦抑其功而不录,亦王之桢有以默授之也。”

曰:“然则子何以处此?”曰:“天之所兴,不可废也;天之所废,不可兴也。余止听天耳!安能反天乎?”或人唯唯而退。

万历三十一年,吏科都给事中项应祥撰,四川道御史乔应甲书。

后续[编辑]

因其言词诡妄,时称妖书。朱赓得此书,立即进宫面奏皇帝。神宗看后大怒,即命东厂“大索奸人”。

沈一贯浙党,与东林党郭正域沈鲤等人积怨已深,反借此案诬陷沈鲤等东林党人,兴起大狱、株连甚众。府同知胡化上书控告训导阮明卿“造作妖书”;而朝廷调查之下,胡化承认自己诬告阮明卿,阮明卿的岳父给事中钱梦皋救援明卿,上书攻击郭正域沈鲤,认为是他们作妖书的。但胡化反驳说:“阮明卿是我的仇家,我才告他,郭正域考取进士二十年间我们不相往来,怎么说他有牵连?”郭正域是太子的老师,后来由于太子出面保全郭正域,要求东厂提督太监陈万化帮忙,于是陈万化洗清了郭正域的冤情。

康丕扬上疏指出“妖书案”和“楚太子案”两案同源,牵扯医生沈令誉和琴士钟澄。沈令誉是郭正域家聘的医生,因而参与了郭正域的官场生活,还是郭正域与外界联络的“通讯官”。而当时的佛教禅宗大师紫柏真可也因当时要求朝廷停止征收矿税,不停奔走在京师各界,而紫柏真可与沈鲤友好,因此亦被趁机牵连,且沈令誉也是紫柏真可的弟子。此后紫柏真可东厂锦衣卫严刑拷打,打得体无完肤,自狱中归后,伤重而圆寂,而另一位医师沈令誉亦被处以酷刑。史载:“数日间,锒铛旁午,都城人人自危!”

不久,东厂又逮捕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皦生彩,皦生彩供出他哥哥皦生光与“妖书案”有关。原来皦生光原为顺天府诸生秀才),但却时常在京师狡取人财。有一富商包继志,聘请皦生光代纂诗集,皦生光写了“五色龙文炤碧天,谶书特地拥祥烟。定知郑主乘黄屋,愿献金钱寿御前。”之诗,正要刊行时,皦生光却以“郑主乘黄屋”一句话有讽刺郑妃夺储之意,可能会引发文字狱,向包继志恐吓银钱,后来甚至恐吓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

最后皦生光被捕,在锦衣卫屈打之下成招,成为妖书主犯,由于《续忧危竑议》中写的都是朝廷之事,一个秀才无法知悉这样的内容,定是朝廷的人所为,不过陈万化发觉了皦生光以前写“郑主乘黄屋”以诈骗人财之事,已是大逆之罪,足以判死刑,所以就打算用皦生光来顶罪,以保全所有大臣。刑部尚书萧大亨想将“妖书”牵连到他讨厌的郭正域,拷打皦生光,逼其招供,但是生光宁死不屈。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四月,皦生光被判斩首,神宗大怒,改为凌迟,此事就此打住。

第二次妖书案究竟谁是幕后主使,在史传中众说纷纭,许多人怀疑是锦衣卫郑朴武英殿舍人赵士桢[原创研究?]

参考文献[编辑]

  • 朱孟阳《细说明代十六朝》2005-7-1,京华出版社 ,ISBN :7807240601
  •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