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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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

1931年—1937年
中華蘇維埃國徽
國徽
國歌:國際歌[1]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勢力圖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勢力圖
首都瑞京(瑞金)(1931年-1936年)
保安(1936年-1937年)
延安(1937年)
政府蘇維埃政府
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總負責人
中共中央總書記
 
• 1931-1935
秦邦憲(博古)
• 1935-1937
張聞天(洛甫)
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 
• 1931-1937
毛澤東
中央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 1931-1937
項英
• 1931-1937
張國燾
歷史 
• 開國慶典
1931年11月7日
• 撤銷國號
1937年9月6日
貨幣公債券
前身
繼承
Image missing 中華民國
中國共產黨革命根據地
陝甘寧邊區 Image missing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1931年11月7日-1937年9月6日)是中國共產黨蘇聯共產國際的支持下[2],於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建立的蘇維埃政權,是中國共產黨建立的第一個國家政體[註 1]。先後轄有18省、4直轄縣。該政權主張推翻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反動統治,在全世界消滅資本主義,實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和徹底的民族自決[5]

簡介[編輯]

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瑞金葉坪村謝氏祠堂隆重開幕;11月20日會議選舉產生由毛澤東項英朱德等54人組成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又稱「中央工農民主政府」,簡稱「中華蘇維埃政府」)成立;11月27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和人民委員會主席,會議決定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設在瑞金,並將瑞金改名為瑞京[6]:200[7]

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共和國成立後,在經濟上進行土地改革,領導蘇區百姓開展經濟建設運動。在「一切蘇維埃工作服從革命戰爭的要求」的口號下擴大紅軍,修橋築路,建立合作社,同時也導致了私營經濟的凋敝[8];在政治上推行蘇維埃制度,驅趕「反動家屬」,並開展了肅清國民黨改組派社會民主黨AB團(反布爾什維克團)、托洛茨基取消派羅明路線等運動;在軍事上,組織青壯年民眾加入紅軍,先後進行五次反「圍剿」戰爭。1932年進攻閩西期間對日宣戰,但實際只有中共滿洲省委員會東北抗日聯軍參戰[9]。1934年1月,由於中央蘇區擴大,臨時中央政府改稱中央政府[10]。1934年10月,中央政府發起長征,次年輾轉抵達陝西。1936年12月,受到來自西安事變和蘇聯的壓力,中華民國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停戰[11]。1937年9月6日,中共取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號,改轄區為中華民國陝甘寧邊區[12]

歷史[編輯]

籌備[編輯]

1927年中國國民黨清黨後,中國共產黨確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統治的總方針,在全國先後組織和發動了近百次武裝起義,開闢了大小十幾個革命根據地,並建立紅色政權(一般稱蘇維埃政府)。各地的紅色政權如星星之火,到1930年,已發展到十餘省的300多個縣,其中比較大的有閩贛閩西鄂豫皖、湘鄂贛、湘鄂西贛東北蘇區等。於是,建立全國性的蘇維埃政權被提上了中共中央的議事日程。[13]

1930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專門討論籌備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簡稱「蘇域會」)等問題。在中央局書記周恩來的提議下,成立了由中共中央、總工會、軍委、農委、共青團及革命團體組成的「蘇域會」籌委會,為召開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簡稱「一蘇大」),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展開準備工作。7日,「蘇域會」籌委會決定:1930年5月20日在上海秘密召開「蘇域會」,要求各蘇區選出2至5名代表,紅軍每個軍選派1名代表,游擊區、革命團體、工農群眾代表由各地酌選,做好出席會議的充分準備。[14]

1930年5月,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代表共50人,共產國際駐華代表也出席會議。大會決議,在1930年11月7日正式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會後不久,成立了中國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準備委員會。但由於戰爭形勢的變化,一蘇大會的召開時間經過了四次延期。第一次延期至1930年12月11日廣州起義三周年紀念日,第二次延期至1931年2月7日二七慘案紀念日,第三次延期至1931年8月1日南昌起義紀念日,第四次延期至1931年11月7日十月革命紀念節。[15]

江西時期[編輯]

1931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簡稱「一蘇大」)在江西瑞金郊外的葉坪村謝氏祠堂舉行,時值九一八事變於中華民國東三省爆發。該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土地法令、勞動法和關於經濟政策的決定等法律文件,並選出63人組成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16][17][18][19]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開國慶典

11月7日7時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舉行開國慶典,並進行閱兵儀式。下午2時,「一蘇大」正式開會。到會的有來自全國7個蘇區(中央蘇區閩西區、湘贛區、湘鄂贛區、贛東北區湘鄂西區瓊崖區)及上海、武漢的代表,另外部分來自朝鮮越南的海外代表,共610人(其中工人代表共190人)。在此次會議中,與會代表正式宣布建立以「推動革命鬥爭、代表人民利益」為宗旨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並下設「九部一局」,包括九個人民委員部(含軍事外交財政勞動土地教育內務司法工農監察等)和一個國家政治保衛局,同時創建文宣機構「紅色中華通訊社[16]

11月19日,大會進行選舉,以毛澤東等63人為中央執行委員組成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作為本屆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閉會後的最高政權機關;在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立人民委員會,處理日常政務,發布一切法令和決議案,毛澤東兼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員會主席(相當於總理)。

11月25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朱德為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王稼祥彭德懷為副主席。當時,全中國實現了武裝割據的紅色區域有16萬平方公里。以後兩三年又增設了其他數十個國家部委局[16]

1931年12月1日,毛澤東項英張國燾聯名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布告》表明在一個中國疆域內有兩國:「從現在起,中國疆域內有不同的兩國。一個是中華民國,是帝國主義的工具。另一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剝削與壓迫下廣大工農兵的國家,他的旗幟是打倒帝國主義、消滅地主階級,推翻國民黨軍閥政府、建立蘇維埃政府於全中國,為數萬萬被壓迫被剝削的工農兵士及其他被壓迫群眾的利益而奮鬥,為全國真正的和平統一而奮鬥。」[20]

1933年2月,國民黨的第四次圍剿開始,紅軍再次勝利。4月,臨時中央政府從瑞金葉坪遷駐沙洲壩。為了加強全國革命領導,總結蘇維埃政府成立兩年來工作經驗,確定新方針以及改選新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召開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

1933年10月17日,開始第五次剿共戰爭國民政府動員近百萬國軍掃蕩各中國共產黨控制的農村根據地,並以50萬兵力進攻中央蘇區

1934年1月22日—2月1日,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簡稱「二蘇大」)在江西瑞金舉行,來自全國15個蘇區的正式代表700多人,以及中央政府和中央機關組織的旁聽者1500多人參加了會議。大會選舉產生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毛澤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為副主席,張聞天為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大會討論和通過了「憲法大綱」、「蘇維埃建設」、「紅軍建設」、「經濟建設」等決議案以及關於國徽、國旗、軍旗的決定。[21]

長征[編輯]

1934年5月,在第五次反圍剿中的廣昌戰役失敗後,中共中央開會研究局勢。鑑於國軍開始逼近中央蘇區腹地,紅軍內線作戰已十分困難,決定由博古李德周恩來組成「三人團」,籌劃紅軍戰略轉移之事宜,並將相關計劃案和處理情況報請共產國際批准。6月25日,共產國際復電中共中央,同意所報事項。

1934年10月18日,紅軍實行戰略轉移、開始長征

陝北時期[編輯]

1935年10月轉移至陝甘蘇區。11月2日下寺灣政治局會議決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變更對外名義稱「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在中央蘇區時,「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便已經開始混用。轉移至陝甘蘇區後,「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逐漸成為主要使用的國號。1936年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為追悼魯迅先生告全國同胞和全世界人士書》公開發表,即此時仍然使用「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22]

1937年9月6日,根據國共兩黨協議,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最後一個政府機關「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在延安改制為「中華民國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為隸屬於國民政府行政院直轄行政區域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治制度[編輯]

1931年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規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 政體是蘇維埃制度。

憲法[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1934年1月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通過,共十七條。

領導架構[編輯]

瑞金沙洲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人民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舊址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主要領導人:

任期 中共中央總書記 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 中央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
第一任 秦邦憲(1931-1935) 毛澤東(1931-1934) 項英(1931-1934)
張國燾(1931-1934)
毛澤東(1931-1934) 朱德(1931-1934)
第二任 張聞天(1935-1937) 毛澤東(1934-1937) 項英(1934-1937)
張國燾(1934-1937)
張聞天(1934)[註 2] 朱德(1934-1936)
毛澤東(1936-1937)
  • 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最高政權機關。
  • 中央執行委員會是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最高政權機關。委員會的全體會議,每六個月由主席團召集一次。
  • 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為中央執行委員會閉幕期間的全國最高政權機關。
  • 人民委員會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的行政機關,負指揮全國政務的責任。人民委員會之下又設:
  • 最高法院之下設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軍事法庭。 院長一人,副院長二人,檢察長一人,副檢察長一人,檢察員若千人。
  • 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審計委員會。

選舉[編輯]

從1931年11月到1934年初,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共進行過三次選舉。

候選人的產生[編輯]

候選人名單由黨組織在集中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並提交選舉委員會。鄉、市級選舉由直接選舉產生,區級和以上用間接選舉產生[23][24]

縣級蘇維埃選舉有中共鄉、區委員會指派,或者蘇維埃代表指派的情形;紅軍當選比例高於其他候選人[25]

選舉資格[編輯]

只有貧下中農、工人、紅軍、中共黨員等無產者,以及他們的家屬具有選舉資格;富農、地主、商人、傳教士、中華民國政軍人士,以及他們的家屬沒有選舉資格[26]

中國共產黨對蘇維埃的領導[編輯]

建國初期,各級蘇維埃很少能按期開會,開會時多數代表不發表意見,實際權力由同級中共機關行使[27]

蘇維埃代表團產生後,中國共產黨會在其內部建立黨支部,實施對蘇維埃的領導。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內容和議程,也由中國共產黨提供。大會閉會後,政務由中共運作[28]

國家象徵[編輯]

經濟制度[編輯]

勞動制度[編輯]

1931年12月公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宣布實行八小時工作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實行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失業救助,確定工會的法律地位。劉少奇認為《勞動法》的左傾錯誤嚴重,提出了靈活執行勞動法的措施,於1933年10月修改了部分條文[30]

銀行和貨幣[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一元貨幣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貨幣,發行獨立貨幣。不使用孫中山的頭像,而是將蘇聯領袖列寧印在貨幣上。

1932年2月1日,在江西瑞金葉坪,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成立,行長毛澤民。國家銀行隸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會,資本由國庫於預算中撥給。有分行、支行、兌換處等。除辦理抵押、貸款、存款、票據買賣貼現、匯兌、發行鈔票、代理國家金庫外,還發行「革命戰爭公債」及「經濟建設公債」[31],同時也發售部分「銀行股票[32]

稅務局[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鋼印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財政人民委員部稅務局成立,首任局長為李六如。1933年,隨財政部遷至瑞金沙洲壩新屋家。1934年7月,遷往瑞金縣雲石山鄉豐壠村,下塘上新屋梁氏私祠內單獨辦公,局長為陳篤卿。

中央審計委員會[編輯]

1933年9月,中央審計委員會成立。1934年2月,被納入直接領導,成為與人民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平行的政權機構[33]

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了審計條例:「一是審核國家的歲入歲出﹔二是監督國家預算的執行。中央審計委員會先後審核了中央政府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各事業單位和革命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國營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等,每次審計結果都在《紅色中華》等報刊上公開披露,對蘇區的反貪倡廉作出了重要貢獻。」[34]

土地[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

1934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規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紳軍閥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無論自己經營或出租,一概無任何代價的實行沒收,被沒收的土地,經過蘇維埃由貧農與中農分配」。

田歸蘇維埃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的空氣十分濃厚,並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農民感覺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沒有權來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
毛澤東,《關於加強春耕工作的意見》

教育制度[編輯]

根據毛澤東在「二蘇大會」報告中的統計,中央蘇區中的江西、福建、粵贛三省,在2,932個鄉中,就有列寧小學3,052所,學生達89,710人,補習夜校6,462所,學生94,517人,俱樂部1,656個,工作員49,668人,江西粵贛兩省有識字班32,388個,組員155,371人[35]

1933年8月-1934年7月,在瑞金設有蘇維埃大學

對外關係[編輯]

蘇聯[編輯]

2007年6月1日新華出版社出版的《中蘇關係史綱》寫到:「莫斯科不顧外交受損堅決支持中共按照俄國革命的模式發動蘇維埃革命,從政治方針一直到具體政策文件的制定,從決定中共領導人到選派代表親臨上海,甚至直至蘇區,就近幫助工作和指導作戰,可以說是事無巨細,幾乎一包到底。」

日本[編輯]

1932年4月1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中共中央發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對日戰爭宣言》;表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正式宣布對日宣戰。4月21日,該宣言被刊登在《紅色中華》報。

中華共和國[編輯]

中華共和國成立於1933年11月22日,存在53日。11月27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的閩西善後處代表陳小航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代表張雲逸簽訂了《閩西邊界及交通條約具體規定》,該條約確定了雙方邊界的劃分和交通、貿易等事項,對中共方面對抗南京國民政府的經濟封鎖起到一定的作用。[36][37]但中共內部對中華共和國的態度有分歧,當時掌握領導權的秦邦憲等人認為十九路軍並未立即給國民政府致命的一擊,提出閩政權是非革命的甚至反動的,因而最終沒有即時對中華共和國給予軍事上的協助[38]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成立於1935年5月30日,存在1年余,由格勒得沙共和國博巴人民共和國組成,有軍隊近8萬人,遠超中央紅軍。西北聯邦的成立意味著中共的內部分裂,9月9日,紅四方面軍政委陳昌浩張國燾發密電要求武力解決分裂;10月5日,張國燾又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方面宣稱「你們應稱北方局、陝北政府和北路軍,不得再冒用黨中央名義」,決議開除毛澤東周恩來秦邦憲張聞天的黨籍,將楊尚昆葉劍英「免職查辦」。

行政區劃[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福建省地圖(1933年)
閩贛省地圖(1933年)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行政區劃設特區、直轄縣。此行政區劃略有變動,並不一致。

擬設的行政區劃[編輯]

擬設的行政區劃:附:《中央政治局關於蘇維埃區域目前的工作計劃》擬設的特區(相當於省)(1930年10月24日):贛西南特區湘鄂贛邊特區鄂豫皖邊特區湘鄂邊特區贛閩皖邊特區閩粵贛邊特區廣西左右江特區

附:中共蘇區中央局《通告第一號》擬設的行政區劃(1931年1月15日):中央蘇區所轄:(贛西南特區湘鄂贛特區)、湘鄂邊特區鄂豫皖邊特區贛閩皖邊特區閩粵贛邊特區

評價[編輯]

中華民國政府態度[編輯]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一直視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為分裂國家的武裝叛亂割據政權,並以此宣布中國共產黨的武裝部隊為叛逆於人民的匪軍,並予以清剿。直到西安事變之後,國民政府才取消了對中共軍事力量的清剿命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態度[編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當時中國境內的一個民主革命政權,是中國共產黨建立共產主義政權的探索和嘗試,(建立後的政權)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其對各根據地、各部分紅軍的中樞指揮作用,擴大了中共的影響。

2001年,由中共贛州市委、贛州市政府所編輯和出版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歷史畫冊》寫道:「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創建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勞苦大眾當家作主的新型國家,是中國共產黨建立人民政權的探索和嘗試,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次偉大預演。……當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雛形,這裡是共和國的搖籃。」[39]

2001年6月26日,新華社文章稱之為「兩次開國大典,兩個共和國,兩個非凡的起點」[40]

新華社出版的《中蘇關係史綱》:「割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未能挫敗南京國民政府的軍事圍剿。紅軍被迫長征,中國共產黨的前途岌岌可危。……這個在莫斯科指導下創立起來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雖然讓俄國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最終卻還是沒有能夠抵抗住國民黨的軍事圍剿。」

2011年11月4日,習近平《在紀念中央革命根據地創建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8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工農民主政權」。[41][42][43]

注釋[編輯]

  1. ^ 在代表大會休會期間,執行委員會領導共產國際的全部工作;至少要用四種文字出版共產國際中央機關刊物(《共產國際》期刊),用共產國際的名義發表必要的宣言,並向所有參加共產國際的政黨和組織下達具有約束力的指示。 ——第三國際第二次代表大會[3]
    中國共產黨既然是代表中國無產階級的政黨,所以第二次全國大會議決正式加入第三國際,完全承認第三國際所決議的加入條件二十一條,中國共產黨為國際共產黨之中國支部。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4]
  2. ^ 1934年10月10日中央政府撤離瑞金,在中央蘇區成立中央政府辦事處(1935年2月解散);1935年抵達陝北後,11月在陝北成立西北辦事處(1937年9月6日撤銷),人民委員會不再出現。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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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編輯]

期刊文章
  • 黃道炫:《第五次反「圍剿」失敗原因探析——不以中共軍事政策為主線》,來源:《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5期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