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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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主要領導
院長 托汗·拜都拉 級大法官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地理坐標 43°56′41″N 81°17′01″E / 43.944731°N 81.283569°E / 43.944731; 81.283569座標43°56′41″N 81°17′01″E / 43.944731°N 81.283569°E / 43.944731; 81.283569
 實際地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福州路158號
對外官網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

該分院的組成人員(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1],而不是如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兵團分院那樣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任免。該分院向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領導[2]

沿革[編輯]

該院的前身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9月。1958年10月,該院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3]

1975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成立縣級市奎屯市,直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基層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奎屯市人民法院的上訴法院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2001年,隨着伊犁地區的撤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也被撤銷,該中級人民法院對應的8縣1市的基層人民法院的上訴法院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變更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這8縣1市為:伊寧市伊寧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

截至2008年底,該院內設機構18個,人員編制181名,轄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2個中級人民法院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全州24個縣市基層人民法院,行使高級人民法院的部分職能和中級人民法院的全部職能。[4]

該院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10年全區分、中院績效考評優秀單位」。[5]

管轄[編輯]

本院轄區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本院職權為:

  1. 行使高級人民法院的職權:審理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刑事、民事、行政上訴案件。死刑二審(以前的死刑覆核)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負責。
  2. 行使中級人民法院的職權:審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10個縣市的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審案件、涉外案件和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審案件,審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10個縣市基層法院一審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上訴案件。
  3.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全州各級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審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各類案件。[3][4]
  4. 指導、監督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3]

機構設置[編輯]

審判機構[編輯]

  •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刑一庭
  • 刑二庭
  • 民一庭
  • 民二庭
  • 民三庭
  • 行政庭
  • 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3]
  • 審判監督庭
  • 紀檢組
  • 政治部
  • 機關黨委
  • 辦公室
  • 監察室
  • 審判管理辦公室
  • 研究室
  • 編譯室
  • 技術室
  • 宣傳教育處
  • 老幹部處
  • 司法警察總隊
  • 信訪辦[3]

事業單位[編輯]

企業[編輯]

歷任領導[編輯]

院長
副院長

知名案例[編輯]

對應中級人民法院[編輯]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編輯]

另外,該院還是以下10個基層人民法院的上訴法院:

參考文獻[編輯]

  1. ^ 2014年4月25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任命古丽孜热·木合买提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事项. 伊犁新聞網. 2014-04-26 [2015-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2. ^ 2015年2月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工作报告. 伊犁新聞網. 2015-02-07 [2015-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17). 
  3. ^ 3.0 3.1 3.2 3.3 3.4 伊犁州法院概况.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2013-04-15 [2015-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0). 
  4. ^ 4.0 4.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伊犁年鑑2009年
  5. ^ 伊犁州法院紧抓党建创一流业绩. 人民法院報. 2011-07-06 [2011-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6月3日). 
  6. ^ 新疆年鑑1992年,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2年,頁435
  7. ^ 自治區黨委近期幹部任免,天山網,2008年04月29日[永久失效連結]
  8. ^ 自治区党委近期干部任免. 新華網. 2012-04-09 [2015-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9). 
  9. ^ 新疆2015年1月份干部任免名单. 天山網. 2015-02-17 [2015-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1).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