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主要領導
院長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專門人民法院
行政級別 副地廳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經濟開發區育民路1871號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2014年

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沿革[編輯]

吉林省境內的鐵路運輸基層法院自1980年組建起,上級法院是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2011年,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及下轄鐵路運輸基層法院實行了改制,其人事及經費保障均改由地方負責。其中,遼寧省接手了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及下轄的省內四個鐵路運輸基層法院(瀋陽鐵路運輸法院錦州鐵路運輸法院大連鐵路運輸法院丹東鐵路運輸法院)。[1][2]

201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設立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的決定[3]。2014年9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15年1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2015年9月22日,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新址正式揭牌,新址設在長春市朝陽經濟開發區育民路1871號[4]

機構設置[編輯]

審判機構[編輯]

其他機構[編輯]

歷任院長[編輯]

知名案例[編輯]

對應鐵路運輸基層法院[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