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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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六任院長
任期
1983年6月-1988年3月
個人資料
性別
別名鄭庭祥
出生(1914-11-28)1914年11月28日
 中華民國綏遠省涼城
逝世2013年10月10日(2013歲—10—10)(98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籍貫內蒙古自治區涼城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經歷

鄭天翔(1914年11月28日—2013年10月10日),曾用名鄭庭祥,男,綏遠涼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十二、十三屆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生平[編輯]

鄭天翔早年就讀於國立中央大學農業化學系;1935年轉到北平清華大學文學院外國文學系學習,後轉入該院哲學系,參加了當時北平學生發動的「一二九運動」。

1936年2月,加入左翼作家聯盟和民族解放先鋒隊;並參與組織了晉綏旅京同學抗日聯合會。193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到延安陝北公學學習;並先後在陝公生活指導委員會訓育科和陝北公學同學會工作。1938年底,調晉察冀邊區北嶽區宣傳部工作。1943年,任阜平縣委副書記兼任宣傳部長、聶榮臻秘書。1945年,參與組建中共塞北地委,並任宣傳部長。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歷任綏南專員(後兼涼城縣長)、綏南地委敵軍部長,涼城中心縣委書記、綏南工委副書記。1947年先後到右玉縣西山搞土改,到晉綏黨校學習。1948年,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宣傳部宣傳科長。

建國後,1949年12月起,先後任綏遠軍政委員會包頭工作團團長,中共包頭市委副書記、書記,兼任包頭市市長。

1952年起,歷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兼秘書長,市委書記處書記兼秘書長。在「文革」中受到衝擊。

1975年,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1977年,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市革委會副主任。

1978年後歷任第七機械工業部第一副部長、黨組第一副書記,七機部部長、黨組第一書記,七機部顧問等職。

1983年,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鄭天翔歷任中國共產黨第七、八、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代表。在中共黨的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2013年10月10日20時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9歲。[1][2]

評價[編輯]

新華社10月11日發表訃告稱鄭天翔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我國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

參考文獻[編輯]

  1. ^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逝世. 亞太日報. [2013-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3). 
  2. ^ 最高法原院长郑天翔10日逝世 享年99岁. 鳳凰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前任:
江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83年3月-1988年3月
繼任:
任建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宋任窮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部長
1978年—1982年
繼任:
張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