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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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 阿拉伯文منظمة الطيران المدني الدولي
    英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法文Organisation de l'aviation civile internationale
    俄文Международн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гражданской авиации
    西班牙文Organización de Aviación Civil Internacional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旗幟
簡稱阿拉伯語:إيكاو
英語:ICAO
法語:OACI
俄語:ИКАО
西班牙語:OACI
前身機構Provisional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成立時間1947年4月,​77年前​(1947-04
類型聯合國專門機構
法律地位運作中
總部 加拿大蒙特婁
會員
193
秘書長
哥倫比亞胡安·卡洛斯·薩拉薩爾·戈梅茲英語Juan Carlos Salazar Gómez(預計至2024年7月)
委員會主席
Salvatore Sciacchitano
網站www.icao.int
國際民航組織的總部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簡稱國際民航組織(法語:Organisation de l'Aviation Civile Internationale,縮寫OACI;英語: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縮寫ICAO),是一個聯合國專門機構,專責管理和發展世界各國民用航空事務,每3年舉行一次大會。國際民航組織成立於1947年,共193個會員國。全球總部位於加拿大蒙特婁。其職責包括:發展國際航空導航的規則和技術;預測和規劃國際航空運輸的發展以保證航空安全和有序發展。該組織還製定各種航空標準以及運行程序,以保證全球各地民航機構運作的一致性;並制定航空事故調查規範,這些規範被所有成員國之民航管理機構所遵守。

歷史[編輯]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前身是根據1919年巴黎公約成立的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ICAN)。第二次世界大戰航空業的快速發展導致了一系列政治和技術問題,需要一個國際組織協調。在美國政府邀請下,52個國家於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參加了在芝加哥召開的國際會議,簽訂《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又稱《芝加哥公約》),按公約規定成立臨時國際民航組織(PICAO),因此12月7日是國際民航日。 1947年4月4日,公約生效,ICAO正式成立,並於5月6日召開第一次大會。5月13日,該組織正式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2月31日,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終止運作,資產轉移給ICAO。

總部及地區辦事處[編輯]

總部: 加拿大蒙特婁

ICAO飛行計畫標準表格
代碼表

全球共設有八個地區辦事處[1]

常駐國際民航組織代表[編輯]

秘書長名單[編輯]

秘書長 國家 任期
胡安·卡洛斯·薩拉薩爾·戈梅茲英語Juan Carlos Salazar Gómez  哥倫比亞 2021-至今[2]
柳芳  中國 2015-2021[3]
雷蒙·邦雅曼  法國 2009-2015
塔耶布·謝里夫  阿爾及利亞 2003-2009
雷納托·克勞迪奧·柯斯塔·佩雷拉  巴西 1997-2003
菲力普·羅扎特  瑞士 1991-1997
溫德·辛格·西度英語Shivinder Singh Sidhu  印度 1988-1991
伊夫 蘭伯特英語Yves Lambert  法國 1976-1988
阿薩德·柯台特英語Assad Kotaite  黎巴嫩 1970-1976
博納多斯·特爾曼·維特  荷蘭 1964-1970
羅納德·麥卡利斯特·麥克唐納  加拿大 1959-1964
卡爾·羅伯特·永貝里  瑞典 1952-1959
艾伯特·羅珀  法國 1944-1951

理事會主席名單[編輯]

主席 國家 任期
薩爾瓦多·夏卡蒂諾  義大利 2020-
奧盧穆伊瓦·貝納德·阿留英語Olumuyiwa Benard Aliu  奈及利亞 2013-2019
羅伯特·高貝·岡薩雷斯英語Roberto Kobeh Gonzalez  墨西哥 2006-2013
阿薩德·柯台特英語Assad Kotaite  黎巴嫩 1976-2006
沃特·比納伊英語Walter Binaghi  阿根廷 1957-1976
愛德華·皮爾森·華納英語Edward Pearson Warner  美國 1947-1957

會員資格[編輯]

截至2019年4月 (2019-04),共有193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會員,包含193個聯合國會員國中的192個國家,加上庫克群島

列支敦斯登(沒有機場)是唯一沒有加入該組織的聯合國會員國,但該國政府授權瑞士政府可以將國際民航公約適用於該國領土。而其它沒有機場的聯合國會員國摩納哥聖馬利諾等)都已加入了該組織。[4][5]

中華民國(台灣)參與問題[編輯]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Regional Offices. [2015-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9). 
  2. ^ 秘书长. www.icao.int. [2021-08-12]. 
  3. ^ Dr. Fang Liu of China Becomes First-Ever Woman Appointed Secretary General of ICAO. www.icao.int. [2016-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19). 
  4. ^ Member States (PDF). ICAO. [2017-07-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9-14). 
  5. ^ South Sudan becomes 191st member of ICAO – Sudan Tribune: Plural news and views on Sudan. Sudan Tribune. Retrieved on 2013-07-1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