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復 (萬曆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光復(?—1621年),字貞一,號見初直隸池州府青陽縣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第五名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授浙江諸暨縣知縣,為政廉平,三十五年(1607年)考選河南道御史,巡按山西,三十八年(1610年)丁父憂歸。服闋,起復原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以張差梃擊案事,在慈聖皇太后靈座前高聲大言,震驚神位,明神宗大怒,命錦衣衛挐送刑部,被繫獄五年。子劉永祚以父入獄,伏闕請代,四十六年(1618年)三疏願代父罪,不報,痛哭而卒。後另一子劉文祚復上疏請代,四十八年(1620年)元旦劉光復得釋[1][2],八月明光宗立,起復光祿寺丞,天啟元年(1621年)正月致仕,同年卒[3]。六年(1626年)四月追贈太常寺少卿[4],恩賜祭葬,崇祀名宦、鄉賢。

家族[编辑]

高祖劉恩,號惠菴,應弘治十三年歲薦,長寧縣知縣。曾祖劉圭,號古愚,應嘉靖二十四年歲薦,信豐縣知縣。祖父劉介卿,號學惠。父劉織(1546年-1610年),字章甫,號還素,累封文林郎河南道監察御史[5]。母姜氏,贈太孺人。娶程家慶女,封孺人;繼娶楊氏。弟劉光得。子劉永祚、劉文祚、劉高祚、劉享祚。

參考[编辑]

  1. ^ 万历四十八年正月庚辰朔正旦节,是日 上赦出系狱御史刘光复为民。有旨谕辅臣曰:朕以御史刘光复在于 圣母几筵前高声狂吠,震惊 圣母灵位,大不敬,无人臣礼,故置之于法。前 圣母祔庙之后,朕于赦此畜,因各官党救渎扰,以致监禁有年。朕追思 圣母御世,好生慈仁之德泽。刘光复姑饶死,发去本家为民当差,永不敘用,不许朦胧推升。卿可传示该部遵行,特谕卿知。
  2. ^ 《续修青阳县志》
  3. ^ 天启元年正月,新起光禄寺寺丞刘光复照有疾致仕,以御史张慎言等交章参其冒滥也。
  4. ^ 天启六年四月,赠原任御史刘光复太常寺少卿,荫一子入监读书,因要典追及,从刘廷元言也。
  5. ^ 丁紹軾《封河南道監察御史劉公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