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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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之鳳儀虞山西澤州陽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萬曆十九年(1591年)山西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授真定府推官,父勤疾,弃官,晝夜馳七百里歸相見永訣,人以为孝感。遷工部主事,教习駙馬冉兴让[1],歷禮部儀制司员外郎、禮部郎中,提調庚戌會場,病掌故缺,略著《膳司志要》。擢河南颍川副使,舉卓異第一,參政天津[2][3],再舉卓異,加升山东按察使[4],監蓟永密軍,尋改河南按察使,又改陕西按察使,肃州监军[5],卒于官[6]

註釋[编辑]

  1. ^ 万历四十年九月,命锦衣卫官访寻驸马冉兴让,伴回请旨,仍禠兴让父官职,夺教习主事贾之凤俸一年。兴让以被掌家宫人梁盈女、内官彭进朝等殴辱具奏, 上命中官卢受问状,进朝等群诟之于东安门内,之凤以闻公主,三奏皆不得达, 上怒系其家人。 中宫传旨诘责礼臣及科臣,请 上召问公主,正群小之罪,不报。兴让乃挂冠长安左门去。
  2. ^ 万历四十六年九月,升河南副使贾之凤为天津兵备道参政。
  3. ^ 泰昌元年十月,天津兵备贾之凤言时事多艰,津海疲累,乞撤银鱼厂太监徐贵。御史卢谦亦以为言。得旨:银鱼系 太庙进鲜品物,著照旧采进,不得渎奏。
  4. ^ 天启元年闰二月,加升天津道右参政贾之凤为山东按察使照旧管事。
  5. ^ 天启二年九月,调河南按察使贾之凤为陕西按察使,肃州监军。
  6. ^ 《陽城縣志》

参考资料[编辑]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