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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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语言或稱法定語文,是經由國家政府或其他具有管轄權的組織所認定具備法定地位的語言文字,通常是政府機構使用的正式語言,是其公民与其政府机关通讯时使用的语言。[來源請求]

分类[编辑]

官方语言一般是使用范围最广或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中的一种或几种,一些前殖民地可能以前宗主國語言作為官方語言。

少數民族地區地方政府會把本地主要族群語言和國家官方語言作為行政地區官方語言。

有些国家只有一个官方语言,如德国法国;有些国家有數个官方语言,如印度新加坡瑞士;有些国家没有法定正式官方语言,如美国日本。美国有30个州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但美国联邦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官方语言,而美国宪法等重要法律用英语写成,英语实际上(de facto)是官方语言。

参见[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Writing Systems of the World: Alphabets, Syllabaries, Pictograms (1990), ISBN 0-8048-1654-9 — lists official languages of the countries of the world, among other information.
  • "Official Language", Concis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Ed. Tom McArth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