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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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昉,字爾健,號寰杲,一號启寰山西平陽府安邑縣人,盐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令完县。明习吏治,左右无所欺抗,中官百姓释金壕之累以治行第一。擢工部主事[2],晉郎中。四十一年(1613年)升山东右参政、备兵天津[3]。历任山东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4][5]。天启元年改河南左布政使[6]。孝友克敦,忠良自立。教子登科为者三人,嗣乡贤[7]

家族[编辑]

景管靈臺知縣。父景東生,嘉靖戊午舉人。弟景明,壬辰進士。

长子景永庆,万历三十四年舉人,官阳武县知县。次子景永祚,天启四年舉人。第四子景永祐,万历四十三年舉人。弟景明,万历二十年进士,官太常寺少卿。侄景陲威,万历辛卯舉人。明子景永祯,万历庚子舉人。

参考文献[编辑]

  1. ^ 《山西通志》
  2. ^ 万历三十六年十月癸亥,工部覆街道官景昉议疏沟渠,挑城河,请乞申饬,以便行事。得旨:都城街道沟渠垫塞已极,亟宜修理,民居占压水沟,尽行拆毁,势豪阻挠的参治,仍严禁皇墙都城下挖土。
  3. ^ 万历四十一年四月,升工部郎中景昉为山东右参政备兵天津。
  4. ^ 万历四十五年十月,升山东按察使景昉为河南右布政。
  5. ^ 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升毕懋康为顺天府丞,山东按察使景昉为河南右布政。
  6. ^ 天启元年五月,升河南右布政使景昉为左布政使。
  7. ^ 《安邑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