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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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若愚(?—1625年),字明甫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進士。授工部主事,审决江南,历员外郎、郎中[1],出任襄陽府知府,因得罪太监黄勋,遭其报复[2]。三十五年,升湖广下江道副使[3]。去職,四十六年十一月,起复为南京光祿寺少卿。天启二年四月,由南京光禄寺少卿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五年,以督催馬價卒于舟次。赠太常寺卿[4]

家庭[编辑]

曾祖馮禾。祖父馮爕。伯父馮叔吉,官至湖广布政使。父馮季兆(1537年-1587年),字汝行,嘉靖甲子举人,官工部司務[5]。母钱氏。弟馮若蒙。若愚娶顾琨之女,有子馮元颺馮元飈

参考资料[编辑]

  1. ^ 《慈溪县志》:冯若愚字明甫,万厯丁未进士。授工部主事,审决江南,有黠囚闗通权贵,前后使者瞻顾莫敢决,若愚至,立论杀之,直声大震。厯员外、郎中,出知襄阳府。先是矿璫四出,楚璫陈奉尤鸷横,自开府武昌而以原奏韦国贤充锦衣,开府樊城,党与分布,发人冢墓。或夜入民舍,搜括私藏,遇斗米亦税之,襄民汹汹,啸聚成七寨。若愚抵任,叹曰:变在顷刻,不急为计,安用太守为。急召教谕徐中节,以计绐国贤出,尽缚税署爪牙,而自策单骑,掩国贤缚置郡狱,诸党与在他邑者亦一时尽缚,自襄至武昌皆哗传太守神人,七寨民亦散归陇亩。奉恚甚,飞章上变,楚人邀其疏汉濵,两月不得达。时税使月有进章,至是两月无疏,神宗疑楚使皆被杀,因撤奉回,已复诏尽撤各道税使。奉既去,衔若愚不置,嗾诸璫以事齮齕之,坐是久不迁,乃投劾归。光宗登极,起南光禄少卿,迁太仆,未几以病归。
  2. ^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四年四月,郧阳巡抚胡心得疏留襄阳知府冯若愚、推官程启南。先是台省交章劾太监黄勋,及请捕治道官赵本深等,久不得命。若愚等乃力求罢职,士民群拥抚臣之门,号泣吁请抚臣,请留若愚、启南以安民心,寘道官赵本深等干法。不报。
  3. ^ 《明神宗实录》:三十五年九月,升襄陽知府馮若愚為下江道副使。
  4. ^ 天启五年,南京太僕寺少卿馮若愚以督催馬價卒于舟次,詔予祭一壇。十二月,贈原任南京太僕寺少卿馮若愚太常寺卿,從吏部復其男起複候補知縣馮元飈之請,以其忠勤報國,勞瘁堪憫也。
  5. ^ 余寅《明登仕郎工部司務馮公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