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采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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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采(?—?),惠甫希唐,福建泉州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陈宾之子。萬曆十六年(1588年),陈亮采中式戊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進士,累官刑部郎中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擔任廣東布政司參政,後改山东参政[1]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官至浙江按察使

交遊[编辑]

陈亮采與黄克缵友好,而黄克缵為陈宾弟子,兩人常有诗文酬答。陈亮采亦嘗為耶穌會龐迪我(Diego Pantoja)的《七克》撰序。徐光啟曾主張“多造大銃,如法建臺”,還提及“刑部尚書黃克纘、浙江按察使陳亮采知之尤悉”。[2]

注釋[编辑]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七十九
  2. ^ 徐光啟〈謹申一得以保萬全疏〉
官衔
前任:
簡繼芳
明朝台州府知府
1600年-1601年
繼任:
張文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