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瑞典台北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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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瑞典台北代表團
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大使館
地點 瑞典斯德哥爾摩
地址溫娜格倫中心英语Wenner-Gren Center斯維瓦根英语Sveavägen街 166, 18tr 113 46
坐标59°21′04″N 18°02′55″E / 59.351°N 18.0487°E / 59.351; 18.0487
機構信息
辖区 瑞典
 挪威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外交部
代表谷瑞生 大使[註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se/
地圖
地圖

駐瑞典台北代表團(英語:Taipei Mission in Sweden)又名駐瑞典代表處,是中華民國駐在瑞典的官方代表機構,由於兩國間無正式外交關係,故代表團實際上屬於實質大使館。代表團位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其職責為推動及維繫台灣與瑞典間文化、經濟等各項雙邊關係。

基於外交對等原則,瑞典則在台北設立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

歷史[编辑]

瑞典於1913年外交承認中華民國,1916年外交部在斯德哥爾摩設立駐瑞典王國公使館,並派遣顏惠慶任駐德國、瑞典及丹麥三國公使;1947年駐瑞典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由謝維麟公使升任駐瑞典特命全權大使

1950年,瑞典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宣布與瑞典王國斷交,並關閉大使館。1981年,外交部重新在瑞典設立台北商務觀光暨新聞辦事處(Taipei Trade Tourism and Information Office);1994年更名為駐瑞典台北代表團(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2017年7月,外交部宣布關閉駐挪威代表處,對挪威相關事務改由駐瑞典代表處兼轄[4]

歷任代表與大使[编辑]

參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我國駐吉達辦事處、駐關島辦事處及駐挪威代表處暫停運作.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7-27 [2021-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4). 

注釋[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