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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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設置防止被破壞的舊條目被刪除的機制

前陣子,我在存廢覆核申請恢復條目蔡政宜,該條目在被破壞前已經存在超過十年;去年,先是被匿名使用者破壞Special:Diff/70775028,然後被某維基人誤認為新頁面而提請快速刪除Special:Diff/70775541,然後真的被快速刪除了!

為防止悲劇的發生,希望設置提醒的機制,當使用者在舊頁面掛上快速刪除模板時(TW在介面上提醒),顯示「這是存在已久的頁面,請檢查是否遭到破壞。」;此機制建議在已被提名DYK或已經存在30天時觸發。--天蓬大元帥-會客 關注第二十一次動員令 2023年5月27日 (六) 06:29 (UTC)

  • @林天蓬:某些IP用戶看了確實只會感到討厭而已,因為只會大量無故移除內容,這提案應該可以,況且您舉例的蔡政宜是真的有來源,但可能需要留意所謂「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6:36 (UTC)
还不如说提SD的那位没有检查页面历史?“ But if there's a flaw, it's human. It always is.”——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27日 (六) 06:50 (UTC)
TW是否改进无意见。是提删者和管理员的问题吧,那不像是A1 G1,是有定义的。--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7:03 (UTC)
所以請user:Ginkos520isthebest提請快速刪除前檢查一下歷史。--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15:26 (UTC)
除了破壞,原本正常的條目被人塞入拙劣翻譯內容、廣告後也會被人提請快速刪除,他們也是連歷史都不看,所以這個做法真的有必要。--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15:27 (UTC)
WP:SD:“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1日 (四) 15:30 (UTC)
有人執行不到位,所以就應該想辦法提醒他們。同時也要提醒一下管理員刪除前檢查一下頁面歷史。--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15:34 (UTC)

文明?

想確認對於WP:文明的定義,在下最近回去看了關於u:ArikamaI的封禁事件,對於Mys 721tx君在事件中的反應是否違反WP:文明感到好奇,故來此詢問。--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10:02 (UTC)

個人仍然認為不應該直接永久封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2日 (五) 15:11 (UTC)
管理员是否违反文明,可参考相关讨论用户举例的“公然撒谎”、“稻草人”、“偷换概念”、“无知”、“幼稚”、“谬论”等词语。里面有些我个人不同意是直接违反文明的言论,至多是需要足够证据的“指控”(如公然撒谎、偷换概念之类)及批评。也有些词汇,我个人认为违反文明或礼仪:尤其有一类人使用“无知”“幼稚”之类的词汇,并不助于对方认知错误。他们口口声称“是为社群好”“虽然凶,但不会有人认为我错”;
而在我看来,他们只是在这过程中挖出自己内心的丑恶以所谓批评的方式顺带着宣泄给犯错的人。当然,这起案件算得上是旧提报。现今探讨并没有什么结果,但我会坚定地给讨论发起人一个肯定的答案:对,就是违反了文明。另稍后可能会有人称“当事人犯了错,所以这么做没关系”之类的诡辩。我个人请您直接忽视,因为他们连最基本的东西都能曲解。另说句( π )题外话:我本人虽可能做不到,但我极为赞赏这位用户针对这种永久封禁不选择申诉之勇气。沉默是最高的蔑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12日 (五) 19:05 (UTC)
對於這種情況,大概只有這樣繁複拉才算管用的「文明」——當然也尊重各自維基人的選擇,不過就當下日漸不同之環境而言,究竟前路如何,唯有遠望。嘆息。--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3日 (六) 07:06 (UTC)
要更改封禁否?--Jusjih留言2023年5月14日 (日) 22:15 (UTC)
好問題,但都過這麼久了,解封還有意義嗎?--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15日 (一) 14:41 (UTC)
我認為解封試試亦非不可。當然,仍然要告知他不應撰寫過多不帶參考資料的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5日 (一) 15:29 (UTC)
還請各位注意此討論串僅討論當事管理員Mys 721tx是否在過程中違反文明。另依慣例而言,若當事人沒意願提出解封,我們似乎無需操那個心。且上述更改仍需和當事管理員溝通。——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15日 (一) 16:38 (UTC)
偏題抱歉--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16日 (二) 11:14 (UTC)
如果管理员违反文明,可以通过解除管理员权限等程序对涉事管理员进行罢免表决。但是首要任务就是立即解封U:ArikamaI,尽管解封仅具有象征意义。--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

年5月21日 (日) 15:19 (UTC)


拉條線,如要討論關於解封or罷免就在此線以下吧--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05 (UTC)

@User:Fumikas Sagisavas在下不贊成解除Mys 721tx君之管理員權限,但將ArikamaI君之封鎖解除或許可以(吧--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44 (UTC)

今天M君又对U:Hui WS做出明显非善意的不限期封禁,看样子是时候发起联署罢免的请求了。--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5日 (四) 09:52 (UTC)
没必要,请看其他人在其讨论页的提醒,User talk:Hui WS (77378073)--Kethyga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10:24 (UTC)
U:Hui WS的不限期封禁是明显的滥用职权,其造成的寒蝉效应对社群百害而无一利!--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5日 (四) 14:00 (UTC)
总而言之,管理员滥用权限对社群的危害性是远超那些LTA对维基百科的破坏造成的危害。管理员滥用权限造成的后果是丧失社群成员之间的信任,并且只会加重社群的撕裂。--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5日 (四) 14:03 (UTC)
他已經被警告很多次了,這應該不算。--使用者編號122322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14:50 (UTC)
贊成。--Roy17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20:48 (UTC)

分類可以一個連一個嗎

發現一個我認為有點奇怪的分類,Category:台灣詐騙案使用{{分類重定向}}連結到Category:臺灣的詐騙案,又連結到Category:臺灣詐騙案,再連結到Category:臺灣詐欺案,最後則是連結到Category:台灣詐欺案,為什麼有分類像這樣一個連一個的狀況,這個沒有問題嗎?另外Category:臺灣的詐騙案這個分類有贅詞,是不是可以考慮刪除?--2402:7500:928:245D:2DC3:6BA:578C:8F00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8:54 (UTC)

您好,這是因為分類經過多次移動所造成的。本站目前有機器人處理一般雙重重新導向,但沒有機器人處理分類雙重重新導向。我已經將分類移動回最初標題「台灣詐騙案」。閣下如果認為個別重新導向無用,可以逕行提出存廢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日 (五) 20:13 (UTC)

DC21是否可開始籌備討論?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23年6月4日 (日) 00:14 (UTC)之前加入的。

新条目推荐是否有重审机制

有關非洲月條目,是否會比較條目重寫前後的情形

DarkWizardCody

此人非常令我不信任,他騙人。 明知戰隊可以加入所有配音員名稱,以個人偏好故意刪除,至今仍漠視香港配音員。 雖然我沒有添加可靠的參考來源,但他明知編寫王樣戰隊要加入參考來源,卻沒有舉證責任,他都是該頁面的編輯者。 我該如何處理他,投報管理員?--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18:15 (UTC)

我覺得應提報「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另外這個討論應屬「互助客棧:求助」類。--Sinsyuan~Talk 2023年6月16日 (五) 23:35 (UTC)
建议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或者条目讨论页(如果有足够编者参与)。你们的讨论太长,提报内容请尽量简化,指明所涉编辑和来源。此题好像是User_talk:薏仁將#提醒可供查證的部分內文相关,但我没注意到涉事编辑是哪一笔。--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23:54 (UTC)

論一些用戶之行爲

近期在存廢討論中,出現很多編寫格式一致,不符合本站編寫規則,品質亦不達標的條目(如:家用科技与性别生活风格医疗化等)。根據本人觀察,此類條目的編寫格式或編輯者的行爲特徵均有以下特點:

  • 一、綜合各一手來源的原創研究。
  • 二、多以社會學爲主。
  • 三、條目主題的名稱出現在子段。
  • 四、編輯者可能撰寫生者傳記,多爲學術領域人士。

因此,我本人理由有認爲這是一類團體的特殊“活動”。當然,我不太願意胡亂提出某個詞語指稱他們,但這種特殊的團體性行爲我不知道適用本站哪條規則。@Yayl7730劉郁彣Minhuawu:我想詢問一下相關用戶,您們的行爲是“學校組織的”(有用戶提及相關條目是與“同學”共同商量的)還是自發的行爲?其性質是怎樣的呢?(是否為有償編輯?)

此外,想詢問社群針對此類行爲應當如何應對?或者對上述編者是否有統一的意見?希望各位予以解答,謝謝。 --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15日 (四) 13:56 (UTC)

WP:SUP,供参考。--Wcam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19 (UTC)
這是學校與維基合作的編寫計畫,內容以社會學為基礎。是作業的一部分--Minhuawu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53 (UTC)
@Minhuawu:感謝Wcam君提供方針。此種情形的話,可建立適當的溝通渠道及教育專案頁面以介紹課程。不過既然是與維基合作的項目,為本站會沒有收到此類消息呢?(還是通告尚未發出?)個人疑問,望解答。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15日 (四) 15:16 (UTC)
WMLO閣下您編輯的時候不小心把我的留言給蓋掉了,他們確實是有專案的。--WiToTalk 2023年6月15日 (四) 15:22 (UTC)
@T45614631:感謝閣下提供的資訊。確實是我沒注意到這個項目和對此政策的不熟悉,還以爲是未通報的高校活動(可能是此類條目近期出現的緣故)。我個人沒有其他問題了,感謝解答。不過還是建議各位參考一下這個頁面WikiProject:建立條目,在發表前可以先在頂部加個AFC模板({{AFC submission}}),交由其他編者評審。不然很容易會被提刪除的。——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15日 (四) 15:30 (UTC)
cc @reke:--SCP-0000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6:23 (UTC)
我是覺得可以將具備原創研究素質的條目匯入維基學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5日 (四) 17:16 (UTC)
課程學習單似有提及只得在維基百科發佈(維基學院在現實層面沒有存在感。這次也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不是原創研究素質是不是可以送到維基學院的問題,而是需要多加予以指導,以符合本站條目之標準。--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15日 (四) 17:21 (UTC)
寫不好要先改,不要自行決定別人的寫作目標。我會跟老師溝通強調要學生放去draft (雖然我印象中我上課有講),目前不合格的也都移入 draft 即可。--Reke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3:25 (UTC)
專案內有述明維基人均可為相應課題進行討論並提供意見,也希望避免引入可能關係所有權問題之爭議,在社區層面既定框架內還期望專案參與人秉持衡常心態,相信社羣樂於在充分嘹解情況之下,提供更多適切專案的建議等之,以同好層面間有禮地交流疑問和互換見解,亦相信有助於協作之。--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4:37 (UTC)
確實有條目所有權之爭議。不過在導入維基學院的部分,我需要提醒一下各位,若要將寫得好的“原創研究”導入至維基學院,還是要看原作者之意願,否則相當於一種忽略其態度而“代爲發表”之行爲,我們可以社群之名刪除不符品質條目,但因爲“經過討論”而代他在另一個地方發表自己的想法,這麽做也是一種對当事人的不尊重。這和台灣國家元首列表忽略原作者態度發起從而存廢討論是一樣的道理。我想我們社群是需要一些人文關懷的。——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16日 (五) 14:24 (UTC)
基本上是這樣的。但同時也要考慮寫作主題不符合百科全書收錄範圍的情況,畢竟百科全書沒有義務要反過來配合個別編者。上面不少主題就有這種傾向。作為原創研究匯入維基學院是保存其編輯內容的一種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7日 (六) 03:04 (UTC)
确实很一手,但也许有改进空间?我觉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18日 (日) 00:00 (UTC)
對於剛開始參與維基百科的使用者,如何自行創建條目,又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有些難度。若可以移到草稿空間,比較可以慢慢修改--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0:11 (UTC)

公共艺术的著作权问题

以上讨论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问题。如果某个地区的公共艺术属于某艺术系毕业生的毕业设计作品,那么该公共艺术是否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顺带提一下目前为止中国大陆仍然属于完全全景自由地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9日 (一) 09:25 (UTC)

首先针对全景自由问题(特别是商用问题)进行回答。如果问题与非商用等有关,相信这个问题应该出现在知识问答而非本页。

  • 如果只是临时展示(广告牌、海报性质等,不确定阁下这个“毕业设计作品”是否意图为长期展示)→不可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的答复
  • 如果是长期展示,则无论室内室外:
    • 建筑作品和立体美术作品:基本可以 按学界部分观点和大部分判决,这类作品可以平面复制后再行商用。但存在部分判决不支持此观点,但对应判决案件中使用者未署名,判决原文中难以看出署名与否与侵权与否的关系。(实际上合理使用中的署名属于何要件在中国大陆存在争议)
    • 平面美术作品:?? 学界部分观点和一些判决认为对于这类美术作品,平面复制后不能再行商用。最近维基共享资源管理员的处理一般是删除不带有全景环境的照片(如天安门毛泽东画像,如裁剪到只剩画像则删除,如保留周围天安门环境则保留)。
另邀请您参见我未完成的拙稿:User:Teetrition/中国大陆全景自由规定--Teetritio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9:42 (UTC)
顺带一提,阁下问题“那么该公共艺术是否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均采自动保护原则,作品(满足独创性要求)一旦完成就受著作权法保护,与其设置在何处、是否发表无关。相信阁下的意思是以上我回答的全景自由问题。--Teetritio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09:45 (UTC)

中国数字时代的“404文库”是否可以用作镜像网址?

“404文库”是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推出的一个网页存档专区,旨在将可能被自我审查的文章进行存档,网页的来源不限于人民日报新华社环球时报观察者网或者诸如微信公众号等一众自媒体。

404文库的内容生成由Telegram上的机器人自动抓取目标网页“如人民日报”等,提取文章中的文字,并将副本上传至中国数字时代网站。同时副本也会标注原网站的位置。

另外就是404文库的著作权问题

  • 政府机关发布的公文默认为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保护。
  • 取自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的文章,因版权拥有者难以追溯版权,故目前政策为“侵删”。

--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9日 (一) 10:31 (UTC)

针对著作权简要说两点我自己的看法:
  • 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官方文件才属于公有领域,并非是所有公文均属于公有领域。题外话是,这些公文基本不会存在404问题——即使是1989年的官方公告也能在政府官网查询到
  •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或通信社,即使官方性极强,除非其受权发布前述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官方文件,否则其报道基本受版权保护,不满足独创性要求的单纯事实消息除外(例如:陈诚病死)。新华社还在某法院案件中积极主张过自己的著作权。
  • 阁下想必也知道,虽然其他自媒体事实上可能不会起诉收集其作品的网站,但侵权就是侵权。“侵删”这种说法本就是不合法、不合常理的。
内容指引Wikipedia:外部链接声称“编辑者不可建立通往以下内容的链接,并无例外:侵犯版权或违反版权信息中规范的网站。……(后略)”。相较传统镜像网站,这个404文库貌似还存在编者自行整理、汇编、接收投稿等特征,有关著作权问题似乎更加处于灰色地带。--Teetritio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1:11 (UTC)
一般情况下,维基人基本不会引用自媒体内容(自媒体被视为 通常不可靠),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公文(如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常情况下会是自我审查的重灾区,因此404文库有一大半都属于这种地方政府的公文,维基人可能会引用来自404文库的存档信息。--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9日 (一) 11:26 (UTC)
并且根据404文库反馈的情况,大多数被收录的地方政府文件都属于行政性质的文件,而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表示,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官方文件属于公有领域。但是鉴于其收录可能侵犯著作权的自媒体内容(404文库服务器位于美国),是否应当列入防滥用过滤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9日 (一) 11:34 (UTC)
我在404文库以“来源”字段搜索“政府”和“街道”均无结果,按全部结果逐页浏览大多数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少部分来源于网易、微博等,似乎还没有看到地方政府文件或街道办文件,烦请提供一些链接。另外,如果相关文件符合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要求,相信维基文库是符合现有百科惯例的选择。--Teetritio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2:02 (UTC)
暂时找到的一篇可能是官方发布的内容同样属于新闻稿性质而很难认为具有行政属性。--Teetrition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2:06 (UTC)
那么为什么 archive.org 的 web archive 是允许的呢?--Fireattack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5:43 (UTC)
抓取的过程中是否修饰过文本?至少archive.org没被反馈过存在类似的存档问题,社群上是普遍信任的,而且整个网页存档机制基本都是围绕archive.org开展。“中国数字时代”的目的与描述的事物组织存在对立的,可能可疑。但我认为可以作为一些原始来源失效后的替代来源,但不是页面存档。——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20日 (二) 00:50 (UTC)

本站機器翻譯氾濫

在快速刪除候選中時常有G13,今天敝發現存在十年,且由機器翻譯構成的條目(如已刪除請點),社群也時常有建了快一個月才被提G13;當敝提那個頁面的時候,有想改善,但實在沒辦法,需要整個重寫;機器翻譯氾濫的問題感覺很嚴重。--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6月24日 (六) 13:29 (UTC)

這只能靠諸位維基人多多幫忙,多說無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4日 (六) 17:38 (UTC)
條目稍有改善。--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02:34 (UTC)
放了10年的广告我都见过。说起来这个,好像巡查条目的变少了很多,不知道什么情况。淺藍雪 2023年6月25日 (日) 05:47 (UTC)
求聞百科的人聲稱是因為他們的人出走了。但我有些懷疑這種10年機翻或10年廣告至少有一部分就是那些人縱容的。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08:21 (UTC)
10年前那幫人活躍?--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08:35 (UTC)
一部分。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08:50 (UTC)
@日期20220626:我自己查核了一下,Techyan是2013年4月27日加入的,並在2013年10月14日獲得巡查權,至於WG是2008年8月30日就已經加入的老用戶,而且在2009年12月20日首度獲得巡查豁免權(這還要考慮到他到了2021年還能寫出這種廣告式或新聞稿式條目這點)。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6日 (一) 00:54 (UTC)
我個人相信他們在與維基百科分道揚鑣以前沒有動機如此卑鄙,至少並不會主動「縱容」機器翻譯。我想社群還是應當專注在解決機器翻譯問題本身,而非流於批評他人可能犯下什麼過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6日 (一) 01:44 (UTC)
真要解方的話,我有幾個:一是提升其他語言機器翻譯至中文的翻譯水平,使之盡可能貼近人手翻譯(這或許可以藉助AI高強度訓練處理,但可能需要基金會研發);二是加強過濾器篩查(劣質)機器翻譯的力度。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現時通過維基百科機器翻譯工具翻譯出來的內容不能直接發佈到主命名空間。--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6日 (一) 02:16 (UTC)
直接將機器翻譯工具翻譯出來的內容發佈的話會被阻擋,說是和純機器翻譯的文字過於雷同。現階段看到劣質翻譯的話只能提報G13(如果沒有歷史版本可回退)或者存廢討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2:25 (UTC)
我记得之前有过完全禁止在翻译工具中提供机器翻译的讨论,似乎tg群组也有这样的呼声。不过我担心如果真拿出来讨论,会遭到多少反对。--MilkyDefer 2023年6月26日 (一) 04:40 (UTC)
真的想機翻的話即使不用翻譯工具也能達成。--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4:46 (UTC)
真的想吸毒的话即使不用从毒贩子手上买,自己制造也可以。所以我们就不打击贩毒了。--MilkyDefer 2023年6月26日 (一) 05:47 (UTC)
這確實是歐美國家的思路,販毒都有可能已經合法化了。不過我倒是覺得如果「提升其他語言機器翻譯至中文的翻譯水平,使之盡可能貼近人手翻譯」這點能做到的話,機器翻譯在未來未必會再成為「問題」,因此用毒品來比喻機器翻譯的時效性或許有相榷的餘地。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6日 (一) 08:53 (UTC)
甲骨文和微軟已經用機器翻譯將英文網頁翻譯成中文了,而且會提示本網頁使用了機器翻譯。--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8:59 (UTC)
首先,他们是事前通知,而我们只能事后检查是否涉嫌机器翻译,这导致我们永远不可能找出全部的机器翻译文章。
其次,知道机器翻译之后我就不会读翻译文章了,宁愿直接看英文文档。--MilkyDefer 2023年6月26日 (一) 09:07 (UTC)
那倒是可以建議在中文維基百科頁面置頂提示「維基百科條目可能含有機器翻譯、原創研究、胡言亂語等內容,請謹慎閱讀」。
第二點,不知道能不能統計,你的話只能代表個體行為。--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0:28 (UTC)
读者对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有预期的,但是机器翻译应该不在预期内。你敢放横幅我算你厉害。--MilkyDefer 2023年6月26日 (一) 11:57 (UTC)
有这样的呼声,但我不认为有共识,再提只会成为常年提案。使用该工具=质量差,我认为是“选择偏差”,用的非新人相信可以,不用且巡查页面的一些人认为糟透了。建议观察Special:标签-内容翻译中的早期更改。
关于翻译条目要达到何种级别、具体流程规范(是否:检查了所有参考文献;纠正原条目;做了补充修改或移除;标注少来源内容;基于外文条目“重写”;署名方式;外文条目维护模板),目前无明确共识执行而只有倡议,且许多条目(内容翻译/手工翻译,个人建立/机器人建立)是肯定无法达到AFCDYKC通过质量的,不是禁止某项工具能够解决(至于缓解,利弊各半),也已不可能草率地全数删除。如果真的有心改变,可以考虑类似条目评级小作品的机制,将可疑或缺来源或低质量的内容做清理排查/警示标注。{{校对翻译}}等模板及清理旧条目,似乎很少有人系统性的执行。比如,设立“姊妹项目翻译专题”评级来统计和规范化,并在讨论页记录已进行的工作。--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8:18 (UTC)
我直接说吧,活着已经很辛苦了。中维几千号编者,有能力的没有精力,有精力的没有能力,什么都组织不起来,光客栈吵架就很让人筋疲力尽了。--MilkyDefer 2023年6月26日 (一) 18:29 (UTC)
不同流程和情景下(条目/用户页草稿/AFC/批量建立等),没有有效执行统一的标准。虽然有WP:闯红灯,但单纯禁止某种工具或方式,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劣质条目只是换一种方式/类型存在。并且治法是抗生素,个人倾向不到那个程度。--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8:40 (UTC)
想通過互助客棧一次性達成自己的目標根本就不可能。--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23: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