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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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經濟是沿襲自明代的封建小農經濟清兵入關康乾時期,國家政治逐步安定,經濟發達,人口大增——乾隆後期已達兩億,相對使糧食作物的產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政府採取開墾荒地、移民邊區及推廣新作物以提高生產量。由於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經濟農業也相對發達[參1]手工業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為代稅役制。傳統手工業以紡織和瓷器業為重,棉織業超越絲織業,瓷器以琺瑯畫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鎮為瓷器中心。清朝商業發達,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中國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參2]。清朝初期曾實施海禁政策,直到平定明鄭統治台灣後宣佈展界開海,沿海貿易放寬而變得更為活絡,貨幣方面採銀銅雙本位制。康熙晚期為防止民變,推行禁礦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工商業的發展[參3]。到18世紀中葉,徭役勞動力的動員已大大減少,清朝統治者通過財政改革減少了這種古已有之但令人厭惡的做法,獲得了民眾的高度讚揚[參4]

哈佛中國史》等著作將晚明到整個18世紀康乾盛世時期的發展稱為中華帝國的第二次商業革命,比宋朝時發生的第一次商業革命轉型幅度更大,其中商業化擴散至地方鄉村社會的情況達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到了清朝中葉,中國被認為大概是全世界最商業化的國家[參5][參6]。在18世紀,對中國風的狂熱追逐曾經是當時歐洲社會的普遍時尚。這種時尚滲透到了歐洲人生活的各個層面,如日用物品、家居裝飾、園林建築等[參7]

嘉道中衰以後,外部世界巨變。在道光年間發生的第一次鴉片戰爭,是為中國近代史的開端,亦是中國經濟政治格局開始產生本質變化的時代。面對現代化工業化西方列強的威脅,清政府試圖通過洋務運動,發展現代工業,重振國家經濟。雖未成功,卻也成為中國工業化的肇始。

各類產業[編輯]

農業[編輯]

湖廣地區的中心洞庭湖於明清時期的圍墾區

與中國曆朝歷代社會類似,農業是清朝社會的重點,尤其是清朝人口為中國封建社會之最的情況下。鴉片戰爭前,來源於農業的田賦,亦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參8]

土地制度[編輯]

可耕地是農業的根本。清代的土地仍可分為官田和民田兩大類。清朝入關後,1644年順治帝頒布圈地令[參9]。有主與無主地被滿人圈占,統稱「官莊」。大量農民不得不棄家逃亡,或者淪為新主人的奴僕。圈地主要執行三次,以北京附近的順天、保定、永平、河間四府最為突出,直到1685年康熙帝宣布廢止而終。至於全國其他原明朝皇室或地主的土地,清廷稱其為「更名田」,分配給無地農民使用,或是被新地主霸占。據統計,這種土地的總數不下二十多萬頃[參10]。清代也擁有不少屯田,屯區多在新疆等邊疆地帶。清帝推行了令民墾荒的政策[參11]。使得華北、華中地區先後著令准墾,一些邊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台灣等省於清朝中葉先後實行開墾政策,而東北地區直到清朝後期才准許大量漢人前往開墾[參12]

水利設施[編輯]

清初,在康熙時期進行的多項水利興修。明末清初,黃河淮河下游堵塞,京杭大運河也受阻塞。康熙帝時大力修治黃河,任靳輔河道總督,採用疏導和築堤的辦法將黃、淮故道逐漸修復,使這一帶的農業生產在一段較長的時間裡減少了水患的威脅。1713年康熙帝成功修浚位於北京的永定河,使舊河兩岸的「斥鹵」變為膏腴良田。另外,雍正時修築江浙海塘也是保護農田的水利工程。由於明末戰亂,耕地遭到破壞大為減少,清朝的耕地總面積直至嘉慶初期達10.5億市畝,恢復到明代萬曆年間水平。在之後的道光年間,並逐漸反超,耕地面積達14億市畝[參13][參14]江南湖廣四川等地的土地比中原地肥沃許多,湖廣更有「湖廣熟,天下足」之譽稱[參15]

糧食作物[編輯]

該金罐製於清代,約為乾隆年間。現收藏於美國首都華盛頓之史密森尼博物館

由於清朝人口成長超過可耕地發展速度,如何維持龐大人口有賴占城稻與一些新的糧食作物。占城稻在中國有一段長期的發展時間,到明清時期發展成五十日到三十日即可收穫的品種,使得二次收穫,甚至三次收穫變成可能。此外早熟稻耐旱,可在高原或山坡地種植。從宋朝初期到清朝道光年間,稻米產量以及耕種面積都增加一倍。一些從美洲引進的糧食作物也開發許多原先不擅種植的地形,以提高糧食生產面積。例如比較乾旱的高原有賴玉米甘薯,更加崎嶇的山地則依靠馬鈴薯。到嘉慶年間,這些高原都種滿新一代的糧食作物。而河川沿岸的沙地則大量種植花生,約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才由南方推廣到北方[參1]

經濟作物[編輯]

清朝的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也逐漸擴大,促進商品經濟的活躍。棉花在清朝已是十分重要的經濟作物,其產地遍及全國,其中江蘇、浙江、河北、河南、湖北、山東等地都是著名的產棉區,甚至連農業發展較晚的奉天,也成了外輸地區之一。產棉量以河北保定一帶,長江中下游的松江太倉通州一帶,以及上海等地最大。煙草原產地是美洲,明中葉以後開始傳入中國,最早的種植地區是福建。種煙草獲利很高,重要產地以陝南漢中城固,山東兗州,湖南衡陽等地為主。湖南的衡煙、陝西的蒲城煙、北京的油絲煙、山西的青煙、雲南的蘭花煙、甘肅酒泉的水煙(又名西尖),均負盛名。甘蔗產地以華中、華南為主,江南、四川與台灣等地的製糖業非常發達。蠶桑業以江蘇浙江的蘇州湖州嘉興杭州和廣東的廣州最為發達,已成為當地農民的重要生產活動[參12]

手工業[編輯]

清朝景德鎮瓷器商號

清朝的手工業在康熙中期以後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至乾隆年間,江寧蘇州杭州佛山廣州等地的絲織業都很發達。江南的棉織業、景德鎮的瓷器都達到了歷史高峰。手工業分成官營與民營,由於工匠實行以銀代役,所以順治二年就下令廢除廢除工匠制度[參16],官營缺乏必要的工匠而逐漸衰落。民間手工業興盛,例如雲南民間煉銅場十分發達[參17]。蘇杭一帶民間絲織中已有不少具有專門技術的人,站在一定的地方等待雇用[參18]

製瓷業與紡織業[編輯]

清朝瓷器

瓷器製作技術改進,產量也大幅提升。例如江西景德鎮瓷窯所燒造的御瓷產量在雍正六年(1782年)時,一年之中生產了十數萬件御器[參19]。玻璃製造有較大的進步,清宮玻璃廠能生產透明玻璃和多達十五種以上的單色不透明玻璃,造型也豐腴美觀[參19]。絲織技巧也有了新的提高,出產的重要提花品種有妝花紗妝花緞妝花絹[參19]。廣東的「女兒葛」是廣東增城的少女用一種葛藤的絲織成,質量極優[參20]。當時的棉織業以松江最為發達,技術最好,而染色、踹布業則以蕪湖蘇州為最先進。

勞雇關係[編輯]

清朝勞動者與雇主之間的關係,主要是通過買與賣來體現的。不僅全部勞動成果全歸雇主,而且在人身上也很少自由[參21]。在這些行業中,勞動者的工資是「按件而計」的;而且按照工匠技術的高低和工作的繁簡論定工價[參22]。勞動者所得的工資,已經是根據勞動的熟練程度來規定。勞動者十分自由。工匠不但有辭雇的權利[參23],而且還有罷工權與集體要求增加工資之舉動,例如,蘇州絲織業作坊中的勞動者,「倡眾歇作」,要求增加工價,可以「另投別戶」,追尋較好的待遇[參24]

商業[編輯]

昔日漢口英租界江灘街景:橫濱正金銀行附近

在明清時期的農業和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商業也很發達,商品貨幣經濟空前活躍。由於農業中商品性生產擴大,農產品越來越多地變為商品,出現了許多專門化的經濟作物地區,為手工業生產提供原料,或者直接供應消費者。例如養蠶地區為調劑桑葉的供需,出現專賣桑葉的「青桑行」和「葉市」。一些經濟作物如蔗糖行銷國內外,茶葉於十八世紀輸出激增。糧食作物除大量供給城市居民食用外,還有不小的部分用於釀酒、油和豆製品加工等。這些產品自然都是為了供應市場而生產的[參25]

商業城市

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範圍的擴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業市鎮的興起和發展,例如漢口鎮朱仙鎮就是位處交通樞鈕點而興起,而佛山鎮景德鎮專司生產如絲綢、瓷器等高價值產品的城鎮。至嘉慶年間,這四鎮並稱為「四大名鎮」。其他興起的尚有吳江縣的王江涇震澤鎮等等[參25]。許多重要城市如北京、江寧(今南京)等地,也更趨發達。例如北京的居民已不下百萬,一切生活所需,都從商業渠道取得,不能一日無貿易。當時尚流行「天下四聚」的說法:「天下有四聚,北則京師(北京),南則佛山,東則蘇州,西則漢口。然東海之濱,蘇州而外,更有蕪湖揚州江寧杭州以分其勢,西則惟漢口耳[參26]。」

商幫

與此同時,金融業與貿易業發達,商人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清朝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參2]。廣州的行商與揚州的鹽商都是最闊氣的商人,山西商人掌控全國銀號

海外貿易[編輯]

上海租界的行政單位工部局大廈正門

清廷初年實行遷界令,對於民間海外貿易厲行海禁政策;對於外國來華貿易,仍沿襲明代的朝貢制度加以控制。最初與清朝發生朝貢關係的,主要還是南洋和東南亞諸國,但有許多限制,如貢期和隨貢貿易的監視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對於西方殖民國家來華商船的限制就更嚴。只許它們停泊澳門,與澳門商人進行貿易,每年來華貿易的大小船隻,不得超過二十五隻。1683年清朝平定明鄭,宣佈開海展界,1684年設置以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這四大海關機構管轄各自境內的數十個口岸,准許百姓對外貿易。1685年開始允許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參25]

清廷放寬海禁後,准許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後,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來華貿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商館制度[參25]。浙江、福建與廣東地區盛行海外貿易,人民時常與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西洋各國展開貿易。到十八世紀還有英國法國美國,其中英國幾乎獨佔對華貿易。西洋各國與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絲綢茶葉甘蔗,然而清朝對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國對外貿易呈現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增加貨幣流通量,刺激物價上漲,促進商業繁榮[參25]。在此期間,中國沿海以泉州漳州廈門福州廣州先後崛起,成為貿易大城,操控對外國際貿易[參25]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於外商頻年不斷的掠奪和違法行為,清廷只保留粵海關提供給「西洋」商人作為通商地點。到十九世紀,英國在印度種植鴉片,並且大量銷往中國。這使得中國對外貿易逆轉為入超。鴉片的問題引爆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後門戶大開。南京條約不但開放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給外國人。隨後陸續的不平等條約使外國人大量來華投資,並且建立租界,加速對清貿易[參25]

金融業[編輯]

傳統金融業[編輯]

外國銀行[編輯]

上海和囒銀行10元鈔票

1845年,麗如銀行香港設立分行,在廣州設立分理處,其後又在上海福州等地設立分行,成為第一家進入中國的外資銀行,該行又稱金寶銀行和東藩滙理銀行。之後同樣為英國銀行的匯隆銀行於1851年,呵加剌銀行有利銀行於1854年,麥加利銀行於1858年進入中國。[參27]:2-31860年,法國法蘭西銀行在上海設立分行。接下來曇花一現的英商「小四行」匯川利生利華利升分別進入中國。1865年,滙豐銀行香港成立,其投資人主要是英國洋行,還有美國、德國、印度、丹麥等國的洋行。1866年,發生席捲全球的金融恐慌英語Panic of 1866,四小行和呵加剌銀行、匯隆銀行都隨之倒閉。[參27]:4[參28]匯隆銀行曾印製有上海地名券,但已發現的僅有試印票,可能從未正式發行。[參28]利生銀行曾發行有1000元港幣樣幣。未見呵加剌銀行發行貨幣的記載[參27]:3

德國德意志銀行於1872年在上海設立分行。英國德豐銀行於1872年至1878年在上海、福州漢口廈門等地設立了分行。俄國對外貿易銀行於1876年,日本的東京第一國民銀行於1880年在上海設立機構。這些銀行存在時間較短,沒有在中國發行貨幣,沒能改變英國銀行獨霸中國金融市場的局面。[參27]:4

1889年,德國成立專門對華資本輸出的德華銀行。作為日本對外貿易銀行的橫濱正金銀行在1880年成立後在東北,特別是南滿發展迅速。英國惠通銀行中華匯理銀行分布于于1890年和1891年在中國成立。同時,先期進入中國的滙豐銀行等英國銀行則繼續擴展分支機構。法國東方匯理銀行於1894年在香港設立分行,之後又在上海、北京天津等地設立分行。1895年,名義上中合辦,實際上由沙俄控制的華俄道勝銀行成立。中國在甲午戰爭敗給日本,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日本於1899年成立台灣銀行,該行於1911年在上海設立分行,之後又在福州、汕頭、廈門等地設立分支機構,主要面向兩省。1902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立分行,負責經理「庚子賠款」事宜,並為美國對中國和菲律賓貿易提供服務。同年,比利時華比銀行在華設立機構。1903年,荷蘭上海和囒銀行在華設立機構。1909年,朝鮮銀行安東設立辦事處。[參27]:5-6

有清一代,進入中國的外國銀行有數十家,隨着一些銀行的倒閉和清理,到清朝覆滅時仍有12家,分別是英國的有利銀行、麥加利銀行和滙豐銀行,德國的德華銀行,日本的橫濱正金銀行、朝鮮銀行和台灣銀行,沙俄的華俄道勝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美國的花旗銀行,比利時的華比銀行和荷蘭的上海和囒銀行。[參27]:6

清代時期在華外資銀行列表
銀行名稱 成立時間 總部所在地 香港分行
設立時間
上海分行
設立時間
其他信息 備註
中文名 外文名
麗如銀行 Oriental Bank 1842年 孟買(1945年遷倫敦 1845年 1849年(1847年設代理處) 又稱東方銀行、東藩匯理銀行、金寶銀行 [參29]
匯隆銀行 Commercial Bank of India 1851年 孟買(後遷倫敦) 1861年 1855年設代理處 1866年倒閉 [參29]
呵加剌銀行 Agra and United Service Bank 1833年 孟加拉(後遷倫敦) 1858年 1854年 1858年根據英國皇家特許狀進行登記,1866年倒閉,1870年復業,1893年停辦 [參29]
有利銀行 Chartered Mercantile Bank of India, London and China 1853年 孟買(後遷倫敦) 1857年 1860年
(1854年設代理處)
又稱印度倫敦中國三處匯理銀行 [參29]
渣打銀行 Chartered Bank of India, Australia and China 1853年 倫敦 1859年(1858年設代理處) 1858年 又稱麥加利銀行、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 [參29]
法蘭西銀行英語Comptoir national d'escompte de Paris Comptoir d'escompte de Paris 1848年 巴黎 1860年 1860年 該行法語名字應譯為「巴黎貼現銀行」,由於是法國在華的唯一金融機構,所以被稱為「法蘭西銀行」。1889年改組,1894年東方匯理銀行接收其中國的業務。Banque de France也稱「法蘭西銀行 [參29]
匯川銀行 Central Bank of Western India 1861年 孟買 1861年 1861年 1866年倒閉 [參29]
利華銀行 Asiatic Banking Corporation 1863年 孟買(後遷倫敦) 1864年 1864年 1866年倒閉 [參29]
利生銀行 Bank of Hindustan, China and Japan 1862年 倫敦 1864年 1864年 1866年倒閉 [參29]
利升銀行 Bank of India 1864年 孟買 1864年 1864年 1866年倒閉,不是成立於1906年也稱「Bank of India」的印度銀行英語Bank of India [參29]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mpany Limited 1865年 香港 1865年 1865年 通稱「滙豐銀行」,是第一家總部設於中國的外資銀行 [參29]
德意志銀行 Deutsche Bank 1870年 柏林 1872年設辦事處 上海支行因銀貨交易損失於1875年清算 [參30]
德豐銀行 1875年 1883年撤出上海,業務由華記洋行代理
俄國對外貿易銀行 1876年 1883年撤出上海 [參31]
東京第一國民銀行 東京 1880年
德華銀行 Deutsch-Asiatische Bank 1889年 上海 1900年 1889年(總行) 1917年為中國政府接收 [參32]
橫濱正金銀行 横浜正金銀行 1880年 橫濱 1893年
惠通銀行
中華匯理銀行
東方匯理銀行
華俄道勝銀行
台灣銀行
花旗銀行
華比銀行 Banque Sino-Belge 1902年 布魯塞爾
上海和囒銀行 Netherlands Trading Society 1824年 阿姆斯特丹 這是一家荷蘭的貿易公司,名字意為「荷蘭貿易協會」,曾在華用「上海和囒銀行」的名義發行貨幣
朝鮮銀行 株式会社朝鮮銀行 1909年 漢城 1909年在安東設立辦事處

政府財政[編輯]

貨幣制度[編輯]

大清寶鈔

清朝貨幣大體上採銀兩銅錢並用的銀銅雙本位制,大數用銀,小數用錢,但銀的地位更見重要。因海外貿易發達,白銀大量從國外輸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國銀元除西班牙銀元外,還有葡萄牙銀元、威尼斯銀元、荷蘭銀元、法國銀元等。鴉片戰爭前後,需要固定形式的銀幣出現,正式使用機器鑄造銀幣則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鴉片戰爭前,由於英國將大量鴉片銷入中國,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銅錢才能換取白銀。由於白銀是百姓納稅的固定貨幣,這帶動了通貨膨脹,嚴重惡化經濟。使得曾經於1651年順治帝發行紙幣,到1843年咸豐帝又發行大清寶鈔戶部官票等紙幣,以穩定清朝經濟[參25]

稅收[編輯]

清代稅制以鴉片戰爭為界,分為前期、後期[參8]。在前期,奉行的是中國傳統封建稅收制度。田賦人頭稅礦稅鹽稅、工商稅是國家主要稅種,亦是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在康、雍、乾三朝清政府強力推行了一系列的稅制改革,完成了火耗歸公攤丁入地,亦推行了官紳一體當差納糧

清朝的海禁和前期的礦禁,對外貿稅收和工商稅收有嚴重影響。鴉片戰爭後,稅收制度出現本質變化。田賦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例下降。五口通商後,各地陸續建立近代海關。海關的關稅,成為新的、主要的國家財政收入。但海關總稅務司一直由外籍人士撐控,直到清朝滅亡,中國海關的自主權喪失[參8]

參考文獻[編輯]

    參:

  1. ^ 1.0 1.1 姜公韜. 《中國通史 明清史》〈第七章 五百年社會文化的掠影〉. : 第120頁. 
  2. ^ 2.0 2.1 楊湧泉. 《中国十大商帮探秘》. 企業管理出版社. 
  3. ^ 康熙皇帝,孟昭信 著.  外部連結存在於|title= (幫助)
  4. ^ Peterson, Willard.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The Ch'ing Empire to 1800. Volume 9. Part 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609. 
  5. ^ 羅威廉. 《中国的最后帝国--大清王朝》. 《哈佛中國史》 6. 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6: 123-124. ISBN 9789863501442. 
  6. ^ Merchant Culture in the Material World of Eighteenth-Century China. [March 6, 2024]. 
  7. ^ 《孔子與中國之道: 現代歐美人士看孔子》,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65頁
  8. ^ 8.0 8.1 8.2 鄭仲兵. 《税收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一面聚焦镜——关于中国古代税收的历史思考:之一 中国古代税收历史脉络》. 中國民商 (北京市: 中國民營科技實業家協會). 2013, (2013年第5期): 60–63. ISSN 2095-528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簡體中文). 
  9. ^ 《清世祖实录‧顺治元年十二月》:「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甚多,⋯⋯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给与,其余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 
  10. ^ 王毓銓. 〈明代的王府庄田〉. 《歷史論叢》第1輯. 
  11. ^ 《清史稿·食货志一》:「順治初元,令山西新墾田免租稅一歲;而河南北荒地九萬四千五百餘頃,允巡撫羅綉錦言,俾兵課墾。二年,順天行計兵授田法,每守兵予可耕田十畝,牛具、籽種官資之。又直隸、山東、江北、山西,凡駐滿兵,給無主地令種。」. 
  12. ^ 12.0 12.1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第六章 〈封建社会明清的经济〉. 復旦大學. 1982年: 第154-第166頁. 
  13. ^ 吳賓. 中国古代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CAJ).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論文. 2007-05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5) (中文). 
  14. ^ 卜風賢 《傳統農業時代災荒與糧食問題研究》
  15. ^ 翦伯贊. 《中国史纲要》第3册. 人民出版社. 1980年: 第270—271頁. 
  16. ^ 《清文献通考·职役考一》:「前明之例,民以籍分,故有官籍、民籍、军籍,医、匠、驿、灶籍,皆世其业,以应差役。至是(顺治二年)除之。其后民籍之外,惟灶丁为世业。」. 
  17. ^ 《清史稿·食货志五》:“大厂矿丁六七万,次亦万余。近则土民远及黔粤,仰食矿利者,奔走相属”. 
  18. ^ 沈德潛. 乾隆重修《元和县志》卷10:“(蘇州)城东之民多习机(织)业,机户名隶官籍。佣工之人,计日受值,各有常主。其无常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寺桥。又有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粥后始散”. : 第7頁. 
  19. ^ 19.0 19.1 19.2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第六章 〈封建社会明清的经济〉. 復旦大學. 1982年: 第167-169頁. 
  20. ^ 《广东新语》:「采葛藤必以女,一女之力,日采只得数两,丝缕以针不以手,细如毫芒,视若无有,卷其一端,可以出入笔管。以银条纱衬之,霏微荡漾,有如蜩蝉之翼。”」. 
  21. ^ 江蘇省博物館編.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例如在苏州民间丝织业中的情况是:“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 : 第6頁. 
  22. ^ 江蘇省博物館編.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如苏州丝织业中的工匠“计工受值”,亦即“视货物之高下,人工之巧拙为增减”。在造纸业中,以刷蜡纸工为例,每日刷纸四刀为一工,如果一天多刷四刀,另加伙食工银五分。. : 第68頁. 
  23. ^ 趙岡、陳仲毅,《中國經濟制度史論》,頁三八八,新星出版社,2006年
  24. ^ 江蘇省博物館編.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 : 第13頁. 
  25. ^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第六章 〈封建社会明清的经济〉. 復旦大學. 1982年: 第174-177頁. 
  26. ^ 劉獻廷. 《广阳杂记》卷4. 中華書局. 1957年版: 第193頁. 
  27. ^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曲振濤;張新知. 外国货币侵华与掠夺史论:1845-1949. 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7. ISBN 9787509508060. 
  28. ^ 28.0 28.1 鎮海·蔡小軍. 1864年汇隆银行(中国最早的外商银行之一)股票25镑. 雅昌藝術網. [2016-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16). 
  29. ^ 29.00 29.01 29.02 29.03 29.04 29.05 29.06 29.07 29.08 29.09 29.10 《汇丰帝国》第一章 伟大企业的创业史(一). 財新網. [2016-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0). 
  30. ^ 德意志银行在中国大陆的业务. [2016-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5). 
  31. ^ 洪葭管. 在金融史园地里漫步. 北京: 中國金融出版社. 1990. ISBN 9787226025291. 
  32. ^ Hong Kong branch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9-01-05.. Bankgeschichte.de (1 November 1979). Retrieved on 11 January 2012.

參考書籍[編輯]

  • 《中國通史 明清史》,姜公韜,九州出版社,ISBN 978-7-5108-0062-7
  • 《追尋現代中國-最後的王朝》,史景遷,時報文化出版社,ISBN 957-13-3370-0
  • 《中國歷史》,李國祁,三民出版社,ISBN 978-957-140-6
  • 《中國近代史》,李雲漢,三民出版社,ISBN 957-14-0669-4
  •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復旦大學著,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 7-208-00332-73
  • 《中國通史》,傅樂成,大中國出版社,ISBN 957-521-142-1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