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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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仁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貫 直隶大名府大名縣
出生 八月二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郭氏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劉宗仁(1484年—?),字容甫直隸大名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詩經》,行一,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名舉人,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四名,第三甲第八十七名進士[1][2]。授鄞县知县,听讼明决,断案正确,人称其“刘铁尺”。三载任满,嘉靖九年(1530年)十一月徵授南京云南道御史,因疏论吏部尚书王琼不稱职,被逮下诏狱,不久释放复官。出为扬州府知府[3]。嘉靖二十年(1541年)以陝西副使分巡河西[4]。二十三年四月升本省左参政,致仕归。

家族[编辑]

曾祖劉四。祖父劉福。父劉允。母来氏。慈侍下。弟宗禮、宗智、宗道、宗順、宗禹、宗湯、宗文、宗武[5]

參考文獻[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名县志》:刘宗仁,大名人。嘉靖二年进士,初知鄞县,鄞多大姓健讼,宗仁悉平决之,不避权贵。市舶太监为民病,宗仁禁不敢恣。三载徵授南京云南道御史,论吏部尚书王琼不职,逮下诏狱,寻释复官。建白四事:议处禄粮以全宗室,增置军马以固关隘,分别田粮以便穷民,免徵草价以䘏军士,言极剀切,世宗嘉纳之。擢扬州知府,扬俗浮靡,宗仁为民节省岁数万计,述乡约,俾婚丧有礼。迁陕西鄜州兵备副使,边鄙肃然。寻升左参政,归。宗仁宦游二十馀年,止负郭田百馀亩,与弟宗禮、宗智终身不割爨。
  4. ^ 《鄜州志》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