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蕭璆

大明贵州提学佥事
籍貫 江西吉安府廬陵縣
出生 弘治九年(1496年)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施氏,继娶曹氏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蕭璆(1496年—?年),字子鳴湖广辰州卫軍籍江西廬陵縣人。

生平[编辑]

治《詩經》,行七,由國子生中式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湖廣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七名,第二甲第一百十五名進士[1][2]。授吏部稽勲司主事,嘉靖七年(1528年)与刑部主事袁袠主考河南乡试,八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復除贵州提学佥事。

家族[编辑]

曾祖蕭鏞。祖父蕭致中。父蕭佐,府照磨。前母沈氏;母张氏。具庆下。兄瑞、琰、珏、璋、琨、珂[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