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珂
|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直隶大名府開州民籍
|
字號
|
字伯瑲
|
出生
|
成化十八年(1482年)正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孫氏,继娶董氏
|
出身
|
- 正德八年癸酉科順天鄉試第三名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
劉珂(1482年—?年),字伯瑲,直隶大名府開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詩經》,正德八年(1513年)由國子生中式癸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第二甲第一百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历升员外、署郎中,嘉靖十三年(1534年)七月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升山西布政司参议,二十年十月討平隆庆州妖贼张雄等,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五年十二月宣府粮储郎中丘玳奏原任参议刘珂、郎中刘栋出纳不明,请下巡按御史验问,巡按御史黄如桂亦追论栋等罪状,既而如桂勘报刘栋所杞系那移出纳,珂填盐改银由巡抚官批允,俱无侵欺受贿状,各纳赎还职。嘉靖帝认为是狥情回护,刘栋、刘珂、褚宝、苏志皋姑降三级调边关用。
曾祖劉聚。祖父劉整。父劉浩。母傅氏。慈侍下。行一,弟玞、璐、瑂[3]。
参考资料[编辑]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順天鄉試榜 |
---|
| 中式舉人 135名 | |
---|
| |
|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