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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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

大明
籍貫 广西桂林府灌陽縣
出生 閏九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鄧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李高(1490年—?年),字仰之广西桂林右衛軍籍灌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易經》,正德八年(1513年)廣西鄉試第八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五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五名進士[1][2]。嘉靖三年正月选授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四年因上疏申救元城知县张好古,被下狱降职[3][4]

家族[编辑]

曾祖李福。祖父李智清。父李法森。前母周氏,母窦氏。慈侍下。兄李通、弟李山[5]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十三》:嘉靖四年七月,中军都督府带俸泰和伯陈万言奏元城县知县张好古擅拘国戚,非刑致死人命, 诏锦衣卫逮治之。
  4. ^ 《广西通志》:李高字仰之,灌阳人。正德八年举人,嘉靖二年进士,为南台御史,时元城令张好古收泰和伯陈万言家属治之,万言藉宠白之上,因遣官校逮好古下狱。高率诸御史为奏,其畧曰:昔汉马廖虑美业之难,终三致意于宫中,四方劝成明德,号称贤戚,光武不以姊湖阳公主之故,加怒洛阳令董宣,史臣称之,愿陛下释好古,复其官,诫谕万言,追踪马廖,不失贤戚之名。不但元城人式歌且舞,天下必传诵无穷。已奏入,下法司,人以高一疏婉切有体云。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