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糖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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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糖相克台语bí-thn̂g sio-khik)指的是在台湾日治时期台湾稻米与甘蔗的种植互相竞争。由于在台湾米与甘蔗之间转植容易,农民自然选择能够获得较高利益之农作。为了平衡甘蔗价格,当时的制糖会社便实施了“米价比准法”企图确保甘蔗收购价的上限[1],但因为日本本土需要台湾提供粮食,所以台湾总督府方面反而鼓励农民转作稻米[2]。而最后此一现象导致台湾的农业从过去专注在糖米种植上转向多角化经营的模式[3],制糖会社也改变了其经营方式[2]

背景[编辑]

过去台湾最主要的两项农作物是甘蔗稻米,而其分布大致呈现“南糖北米”的现象,也就是南部的旱作地以种植甘蔗为主,而北部则主要种植稻米,其分界一说是浊水溪,又一说是大安溪[2]

进入日治时期后,由于台湾原本的在来米因不具黏稠性而不受日本人欢迎,相较于被大力推广的糖业,最初总督府方面并不鼓励种植稻米[2]。而也由于总督府积极发展糖业,所以在明治四十年代(1907年左右)开始,甘蔗的种植区域便开始往昔日作为稻作区的北台湾发展[3]。后来到了1920年代,由于日本本土人口增加[3],以及大正十一年(1922年)研发出了十分迎合日本人口味的“台中65号”米(即后来的蓬莱米),遂在1930年代引发了农民大量种植的风潮,使得稻作区也开始向南台湾发展,于是便导致了稻米与甘蔗互相争地的“米糖相克”[2]

而除此之外,造成米糖相克的因素还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农村由于严重的不景气,而导致佃农与地主争权、发起农民运动,最后令日本米价暴涨,“东京米谷取引所”停止交易,还进而发生了“米暴动”,这让日本政府萌生开发台湾稻米市场的想法[2]。而嘉南大圳的兴建(1920年-1930年)令台湾南部的看天田与甘蔗园变得可种稻米,也是造成米糖相克的重要原因之一[2]

过程与结果[编辑]

从1925年到1930年代,米糖相克的冲突日益严重[3],此时又因为经济大恐慌导致不少制糖会社倒闭,令台湾糖业的发展受到重大的影响[2]。有基于此,制糖会社便打算实施“米价比准法”,也就是随着米价来调整甘蔗的采收价格,让甘蔗的采收价高过米价以吸引农民继续种甘蔗,但成效不彰[2]。而另一方面台湾总督府则鼓励农民种稻,以对日本本土提供大量粮食[2]

两相竞争的结果,最后使台湾的农业从过去主要专注于稻米、甘蔗的情况,逐渐变成多角化经营[3],而制糖会社也因米糖相克而不再执著于甘蔗种植与砂糖生产上,开始多角化的投资经营[2]

参考资料[编辑]

  1. ^ 柯志明. 米糖相剋─日本殖民主義下臺灣的發展與從屬. 台北市: 群学出版社. 2003-03-15. ISBN 9789573071075.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杨彦骐. 台灣百年糖紀. 台北市: 猫头鹰出版社. 2001-07: 71-73页. ISBN 957-469-503-4. 
  3. ^ 3.0 3.1 3.2 3.3 3.4 黄智伟、林欣宜. 台灣史小事典. 台北市: 远流出版社. 2001-12-31: 136、137页. ISBN 957-32-4161-7.